活动时间和范围
消费券名称:莱芜区惠民消费券莱芜区汽车消费券
消费券发放对象:莱芜市民和在莱外地人员
活动时间第三期:2022年9月6日-10月7日
领取时间:2022年9月6日上午9:00,投放莱芜区惠民消费券50万元,2022年9月6日上午10:00,投放莱芜区汽车消费券30万元。
活动形式
本次活动,通过“新莱芜”手机客户端以发放惠民消费券和汽车消费券形式实施。采取个人申请、先到先得方式确定中签人员。
投放计划
第三期:2022年9月6日上午9:00,投放莱芜区惠民消费券50万元,面值设定30元、80元、100元、200元四类(拟定30元2400张,80元2100张,100元1000张,200元800张),使用有效期为自发放之日起至10月7日。每单消费100元可用30元惠民消费券1张,每单消费300元可用80元惠民消费券1张;每单消费500元可用100元惠民消费券1张;每单消费1000元可用200元惠民消费券1张。
2022年9月6日上午10:00,投放莱芜区汽车消费券30万元,面值设定2000元、3000元、5000元三类(拟定2000元40张,3000元40张,5000元20张),使用有效期为自发放之日起至10月7日。2000元莱芜区汽车消费券仅限购车10万元以下使用,3000元莱芜区汽车消费券仅限购车10万(含)元至20万元,5000元莱芜区汽车消费券仅限购车20万(含)以上使用。
注:莱芜区汽车消费券抢券时需要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与身份证一致),到店核销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如姓名和身份证输入有误则消费券作废。莱芜区汽车消费券和济南市汽车消费券不叠加使用。
发放平台:新莱芜手机客户端点击进入
领取和核销方法:
消费券其他说明
1、莱芜区政府核定消费券总额度,并通过“新莱芜”手机客户端进行线上发放。
2、各定点单位要在显著位置张贴“莱芜区消费券定点单位”标识。
3、居民持消费券到贴有“定点标识”店面进行消费,结账时出示消费券进行抵扣。店面按规定对出示的消费券进行对应抵扣。消费券核销金额由商家先行垫付,活动结束后,商家凭借实际核销记录向莱芜区商务综合服务中心申请补贴。
4、每组消费券,每个注册用户限抢一张。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消费券将收回不可再次使用。
5、第三期消费券有效期自发放之日起至10月7日,逾期自动作废,过期时间以券面显示时间为准,券过期不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