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00万!券商大罚单落地

热点资讯2022-09-06 13:41:42未知

6300万!券商大罚单落地

中国基金报记者 颜颖

从监管立案到调查完毕公布初步结果,招商证券处罚的“靴子”仅用了三周的时间即已落地。

9月5日晚间,招商证券发布公告称,其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告知书》。因在中安科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未勤勉尽责,制作、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存在误导性陈述等问题,证监会拟责令招商证券改正违法行为,没收业务收入3150万元,并处以3150万元罚款。


8月12日,招商证券公布其被证监会立案的消息,其大量IPO项目随之陷入中止。Wind数据显示,截至9月5日,招商证券保荐的IPO项目有20个处于“中止审查”状态。在此次监管对招商证券的调查结束后,相关项目有望尽快得以恢复。

“没一罚一”合计6300万元

根据招商证券披露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其此次即将遭遇监管处罚,主要是由于在中安科(现ST中安)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未勤勉尽责。

经证监会另案查明,中安消技术未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盈利预测信息和虚增2013年营业收入,导致中安科公开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文件存在误导性陈述、虚假记载。

中安消技术将“班班通”项目计入2014年度《盈利预测报告》,在该项目难以继续履行的情况下,未及时提供真实、准确信息,导致提供给中安科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存在误导性陈述,致使重组置入资产评估值严重虚增,中安科据此虚增评估值发行股份,严重损害了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

招商证券制作、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对相关盈利预测、置入资产评估值均有引用,存在误导性陈述。招商证券未对“班班通”项目予以必要的关注,未对“班班通”项目中标情况和实际进展情况予以审慎核查,对制作、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引用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未进行充分核查和验证。

证监会认为,招商证券作为中安科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履职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导致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存在误导性陈述,且后续在并购重组当事人发生较大变化对本次重组构成较大影响的情况时未能予以高度关注,未按照规定及时向证监会报告,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基于此,证监会拟决定责令招商证券改正违法行为,没收业务收入3150万元,并处以3150万元罚款;拟对两名项目签字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中证协及公开信息显示,两名项目签字人均已不在招商证券供职。

需承担25%赔偿责任

此次监管对招商证券的处理结果,来得相当迅速。

8月12日,招商证券公告称,因其2014年在开展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现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业务工作期间未勤勉尽责,涉嫌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距离此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出炉,仅有三周的时间。


回顾招商证券此次遭遇处罚的项目来看,2014年12月,中安科通公告其重大资产重组获得证监会核准,其向中恒汇志分别发行3.96亿股股份购买其持有的中安消技术100%股权,发行1.21亿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10亿元,招商证券担任该项目的独立财务顾问。

2019年5月,证监会对ST中安等7名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中安科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的罚款,其余责任人被给予警告及10万至20万元的罚款。

据调查,中安消技术将难以继续履行的“班班通”项目计入盈利预测的报告中,导致评估值虚增26.91亿元,增值率高达1597.19%。与此同时,中安消技术还将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智慧石拐”项目予以确认,以及部分工程项目未按照公允价值计价,导致2013年的营业收入虚增0.55亿元。


此后,大量投资者就中安科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提起诉讼,将中安科及招商证券等中介机构告上法庭。

公开判决显示,上海金融法院指出,招商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在审核涉“班班通”项目相关材料并出具专业意见过程中存在过错,导致其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部分内容存在误导性陈述,对由此导致的投资者损失,酌定在25%的范围内对中安科的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责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招商证券2021年年报显示,截至2022年3月,招商证券共收到上海金融法院转来的4071名投资者的起诉材料及应诉通知。其中,上海金融法院已就3630名投资者所涉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判令招商证券就中安科需向投资者支付的损失4.6亿元在25%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投行业务遭遇警示函

在被立案后,招商证券大量IPO项目随之陷入中止。Wind数据显示,截至9月5日,招商证券保荐的IPO项目有20个处于“中止审查”状态。


据《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发行人的保荐人以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购重组业务等行为涉嫌违法违规的,正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需要中止相应发行上市审核程序或者发行注册程序。在此次监管对招商证券的调查结束后,相关项目有望尽快得以恢复。

2022年半年报显示,招商证券当期实现营业收入106.21亿元,同比下降25.95%;实现归母净利润42.88亿元,同比下降25.36%。其中,投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为7.97亿元,较上年同期的9.38亿元相比减少15%。

截至2022年6月末,招商证券A股IPO项目4个,较去年同期减少6个;主承销金额68.43亿元,同比下降23.65%。再融资发行数量为7个,较去年同期减少5个,;主承销金额159.01亿元,同比增长34.49%。


值得关注的是,上月深圳证监局对招商证券出具警示函,同样事关投行业务。


深圳证监局指出,招商证券在从事投资银行类业务过程中,存在三大问题:

一是保荐业务中,个别项目对发行人的收入确认、核心技术、研发费用核算尽职调查不充分。

二是债券承销业务中,个别项目对发行人的债务情况,对外担保情况,偿债能力,关联交易情况,重大仲裁、诉讼和其他重大事项及或有事项等尽职调查不充分。

三是资产证券化业务中,个别项目对原始权益人、托管人的资信水平等尽职调查不充分;尽职调查报告未包含对重要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的情况;存续期管理对基础资产现金流监督检查不到位,未发现涉及基础资产现金流的重大事项并发布临时公告。

编辑:舰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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