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开放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术大学、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和普通高校成(继)教院等(以下统称成人高校)实行全市统一考试和招生。招生类型分高中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高起本”)、高中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 专”)和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三种。
在校学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和函授三种。脱产最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业余和函授最
短学习时间为: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半。
各成人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本市有关招生规定等制定 本校招生章程,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情况,内容包括招生专业、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及专业加试科目的时间和地点等。各成人高校应对招生简章的内容承担责任并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凡经教育部和市教委审核批准,纳入 2022 年本市成人高校统一招生的院校和专业,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未经批准公布的院校和专业,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招生。
三、招生计划
各成人高校应按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人数编制各 专业的招生计划。在录取时可根据各专业线上生源数量、考生成绩等情况进行适当的调整。
招生院校调入或调出招生计划,必须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招生院校所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并全部实行网上调整。
医学门类中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藏医学、蒙医学、维吾尔医学、针灸推拿学、预防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检验等专业不得安排函授招生计划;艺术 类、外语类专业安排函授招生计划须经教育部审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