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光一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触及“违规线” 监管督促股东规范买卖行为

热点资讯2022-09-07 07:39:02佚名

*ST光一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触及“违规线” 监管督促股东规范买卖行为

(原标题:*ST光一控股股东被动减持触及“违规线” 监管督促股东规范买卖行为)

    本报记者 曹卫新

    距离流动性危机爆发已四年有余,*ST光一控股股东江苏光一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一投资”)仍没能走出资金困局。

    9月5日晚,*ST光一对外披露,光一投资及其实控人龙昌明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因质押逾期未赎回,在今年3月11日至8月30日期间被司法拍卖或被强制卖出,先后被动减持360万股、63万股股份,减持比例累计达1.04%。

    由于两次减持行为分别发生在立案调查期间及收到行政处罚书六个月之内,光一投资的减持行为触犯了监管红线。9月6日上午,深交所对此专门下发了监管函责令股东规范股票买卖行为。

    流动性危机迟迟未解

    控股股东频遭被动减持

    光一投资流动性危机由来已久。2018年6月28日,*ST光一对外披露,实控人龙昌明及光一投资质押给质权人的股票部分违约,正积极筹措资金、追加保证金或追加质押物进行补仓,防范触发平仓风险。同年9月10日,公司披露光一投资质押给国开证券的部分股票被执行违约处置。

    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显示,2018年9月10日至今,*ST光一先后发布43条股东减持公告,其中涉及实控人龙昌明或光一投资的减持公告达16条。

    控股股东最近一次被动减持发生在今年8月底。公告显示,光一投资于2020年9月17日向海南润泰欣茂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质押了部分股份,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质押期限三个月。但上述质押股份逾期后光一投资未按约定时间赎回,导致其质押的部分股份被强制卖出。8月29日、8月30日,光一投资合计被动减持63万股,减持金额217.74万元。

    被动减持一事引来了监管关注。9月6日上午,深交所向光一投资下发《监管函》,要求规范股票买卖行为。

    监管函显示,2022年6月12日,*ST光一披露了《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江苏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因信息披露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作为*ST光一的控股股东,光一投资所持上市公司63万股股份因质押逾期在8月底被强制卖出。上述减持行为发生在*ST光一被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六个月之内,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2.3.1条,《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九条的规定。

    今年4月份,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曾就被动减持违规一事向龙昌明下发过监管函。彼时,*ST光一处于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阶段,龙昌明所持360万股股份被司法拍卖。上述减持行为触及监管红线,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责令股东规范股票买卖行为,认真、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市公司经营被拖累

    多方呼吁尽早化解危机

    除外部债务外,龙昌明及其一致行动人还一直拖欠上市公司超2亿元违规占资未还。2022年半年报显示,上半年,公司实现营收1.3亿元,同比下降13.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4679.9万元。截至6月底,光一投资对上市公司占用资金余额为2.11亿元,上半年控股股东归还占用资金金额为0。业绩陷入泥淖的同时,上市公司整体运营也被控股股东拖垮。

    “6月份以后母公司某事业部的员工工资发放也受到了影响。公司一直在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ST光一相关负责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因违规占资难追回,去年5月份,*ST光一向控股股东及龙昌明提起诉讼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轮候冻结了光一投资及龙昌明所持公司股份。

    今年7月份,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光一投资及龙昌明原本承诺在2022年8月31日前向上市公司支付5000万元,于2022年9月30日前向公司支付1.1亿元。但光一投资并未如约履行第一笔还款义务。公司方面表示,若光一投资未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将上述金额全部归还完毕,届时不排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光一投资股份。

    “从法律层面来说,调解书和判决书的效力是一样的,上市公司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公司账上有钱可以直接扣掉,如果账上没钱就会查封一些其他财产,涉及司法拍卖等情形。”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对于上述情况,投资者也在持续关注。

    公开资料显示,多位投资者通过互动易平台询问大股东流动性危机相关问题。公司方面曾公开回应称“公司与管理层欢迎有实力的投资人介入重整董事会,管理层多次与其他股东协商希望群策群力寻找合适的战略投资者,但目前董事会没有收到其他股东联合接盘的意思表示。今后如果有,公司会按照交易所规则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披露。”

    透镜公司创始人况玉清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现有规则下,大股东及上市公司解决流动性危机较为困难。即便引入战略投资者,如果公司被警示的事项没有消除,一样会被退市。”

本文标签: 上市公司  深交所  监管函  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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