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千亿打造零碳产业园?交易所追问华东能源)
证券时报记者 严翠
东华能源(002221)一则超千亿元的投资宣言引起了市场关注。9月7日晚,深交所向其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是否具备相应投资能力。
据了解,9月6日,东华能源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核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拟共同推进高温气冷堆项目,未来五年内预计投资超千亿元,共同打造零碳产业园,协议有效期为10年。双方计划通过对高温蒸汽的梯次利用,保障“东华茂名轻烃产业园”蒸汽、电力、制冷乃至氢能的清洁化供应,共同按照绿色能源重塑石化产业升级路径,打造高温气冷堆与石化产业耦合的新发展理念样板工程,助力园区的高分子材料、特性材料和氢能产业具备世界级核心竞争力。
同时,双方还将联合成立氢能联盟,设立氢能研究院、中试装置,主攻绿氢制备环节中热化学制氢技术路线,并研发氢气的固态储存材料和装备,进一步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打造技术先进、经济优良、环境友好型氢能源产业链,立足广东氢能产业并推广至国内其他沿海省份,打造氢能发展的高速经济带,力争在国家发展氢能产业浪潮中抢占制氢环节和储运环节的战略制高点。
合同约定,为有效深化战略合作,双方将积极推动中核集团或其成员单位成为东华能源的战略投资者(占股比例5%~15%),委派董事参与东华能源董事会的管理,打造“央企+民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典范。由此可知,前述投资规模达千亿元的零碳产业园,东华能源将出资850亿元至950亿元。
东华能源称,本次合作对公司现有业务协同效应显著,有利于产业的转型升级,有望大幅降低工艺生产成本。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实施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若双方针对本协议约定范围展开具体项目合作,将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但本协议的签署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对此,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高温气冷堆项目的投资主体、具体投资计划,公司及交易对方是否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并结合公司货币资金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具备相应的投资能力,以及该项目投资是否存在不确定性。另外,深交所还要求公司说明中核集团或其成员单位成为公司的战略投资者(占股比例5%~15%)、委派董事参与公司董事会的管理,是否存在前置条件、具体时间计划及目前进展,是否已履行其内部审批程序,是否存在不确定性。
此外,深交所还要求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截至回函日的股权质押余额及占比,融资融券账户持股、负债总额等具体情况,是否存在平仓风险等,并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一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上述人员未来3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东华能源主要生产聚丙烯新材料和氢能源,控股股东为东华石油(长江)有限公司、优尼科长江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周一峰和王铭祥。2021年,东华能源营收263.7亿元,同比下滑9.33%,净利润11.4亿元,同比下滑5.82%。今年上半年其营收151.9亿元,同比增长6.54%,净利润1.46亿元,同比下滑80.60%。公司称,2022年上半年,俄乌冲突引发国际形势动荡,叠加全球疫情,导致丙烷价格暴涨,下游则因疫情原因开工不足,石化行业整体盈利受到挤压,在行业价差收窄甚至出现负差的背景下,其保持盈利及现金流稳健,同时确保茂名项目加快建设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