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对象
通过2020年、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的人员,参加2021年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和地点
网上申请时间及入口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应于2022年1月13日8时至1月20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自行选择受理地并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并按网上提示,预约现场审核的具体日期和时间,完成网上申请程序,自动生成《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申请表》。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特别提示:
申请人所填写的毕业证书编号应为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可查询的电子注册号。凡毕业证书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查询的,需办理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书面学历认证报告,并在现场审核环节提交。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证书编号应统一填写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
上海申请时间及地点
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上海考区申请人应于2月16日至2月2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双休日除外)至上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办事大厅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上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小木桥路470号。
电话:(021)25653557。
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
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如原件丢失的,必须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或打印版身份证明。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不需要提供学位证书)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3.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注意: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复印或者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受理地选择在上海的申请人员无需提交证件照片。
统一受理日期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受理日期为2022年2月25日。
审查、核查和审核认定
自统一受理申请之日起至上海市司法局向司法部报送书面核查报告的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司法部完成审核认定的期限为三十个工作日。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
经司法部审查,符合申请授予条件的申请人,批准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时间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