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时报
1月11日,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外经贸企业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 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提出,鼓励银行开展境外人民币贷款,支持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鼓励对有实际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境外项目和企业优先采用人民币贷款等。
来看文件要点:
1、《通知》提出,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结合当地实际采取针对性举措,为人民币跨境使用创造良好政策环境。
2、要积极推动将跨境人民币便利化措施纳入相关领域支持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推动纳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及相关考核目标。
3、为更好满足企业跨境投融资需求,《通知》鼓励银行境内外联动开展境外人民币贷款业务,支持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鼓励对有实际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境外项目和企业优先采用人民币贷款。
5、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带动境内外、上下游企业更多使用人民币,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
6、推动国有企业带头,集团内部境内外企业往来积极使用人民币。
7、重点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地区立足定位,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
8、持续完善综合金融服务。鼓励银行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简化跨境人民币结算流程,提升便利性和资金到账效率。
为人民币跨境使用创造良好政策环境
党的二十大提出,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有序推进人民币国际化。
《通知》指出,此举旨在进一步便利跨境贸易投资人民币使用,更好满足外经贸企业交易结算、投融资、风险管理等市场需求。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坚持市场驱动和企业自主选择,及时摸排和对接行业企业需求,结合当地实际采取针对性举措,着力解决外经贸企业“急难愁盼”,为人民币跨境使用创造良好政策环境。
鼓励银行开展境外人民币贷款业务
为更好满足企业跨境投融资需求,《通知》新增鼓励银行境内外联动开展境外人民币贷款业务,同时支持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鼓励对有实际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境外项目和企业优先采用人民币贷款的政策推广至全国。
《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梳理反映企业人民币投融资需求,推动银企精准对接。
将更多外经贸企业纳入便利化政策范畴
从便利化政策入手,《通知》提出,有序开展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试点,鼓励银行将更多优质企业纳入便利化政策范畴,鼓励省级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间共享优质企业名单。
对于供应链核心企业、国有企业等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通知》提出,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带动境内外、上下游企业更多使用人民币,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推动国有企业带头,集团内部境内外企业往来积极使用人民币。
对于中小微企业,《通知》则提出,将便利其在跨境贸易投资中使用人民币结算。
《通知》鼓励银行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简化跨境人民币结算流程,提升便利性和资金到账效率。
充分发挥海南自贸港等对外开放平台作用
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等对外开放平台一直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扮演先行先试的角色。
围绕这些平台,《通知》提出,要进一步丰富人民币使用场景。而对于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边(跨)境经济合作区、国际性展会等,则鼓励银行提供跨境人民币结算“一体化”配套综合金融服务。
为符合条件的人民币贸易投资项目提供股权融资支持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也将在其中发挥作用。《通知》提出,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用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在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前提下,撬动更多资源,为企业提供公共服务,支持跨境贸易投资更多使用人民币。支持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做好项目对接,为符合条件的人民币贸易投资项目提供股权融资支持。
《通知》鼓励各地创新形式开展多样化宣传和培训,加强横向协作,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要密切沟通、强化协同,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和自律机制作用。有条件的地方可会同相关五部门和金融机构成立工作专班,共享信息、交流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堵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