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5日,李沧区报告2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均为轻型),系在集中隔离酒店核酸检测时发现,均与3月13日李沧区报告的确诊病例(简称病例1)存在关联。目前,2例病例已转运至我市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
现将2例病例隔离治疗前的主要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 病例2 #
网约车司机,现住春和景明二期(金水路737号),为病例1的密接者,为集中隔离人员。
3月1日至3月10日,每日6:30左右出车(白色比亚迪,鲁BDG6902),11:00左右到虎山路20号大院充电,充电约20分钟后开车回家休息;14:00左右出车,约24:00左右开车回家休息。
3月11日,日间居家、出车时间同上。23:05左右从火车北站接上病例1,23:30左右到达青山绿水小区放下病例1后,到位于虎山路20号大院的21号充电桩充电约20分钟,扫码付费,期间未接触任何人,回家后未外出。
3月12日,6:30左右出车,10:00左右回家,11:30步行前往小区内圆通达快递点、5号楼菜鸟驿站取快递,约12:00到家,自述全程佩戴口罩;14:00左右出车,至李沧区百通馨苑充电站(巨峰路与富裕路丁字路口)充电约20分钟,扫码付费,期间未接触任何人;14:30左右回家接妻子孩子到海诺学校(龙川路7号)取书,本人未进入学校,在车内等待,14:40左右将妻子孩子送回小区后继续出车,一直到23:00,接区疾控中心电话后驾车返回小区,本人在车内等待,其后按照防疫工作要求由专车转运至隔离酒店集中隔离,其网约车按规定采取措施。
# 病例3 #
学生,现住青岛酒店管理学院(九水东路599号),为病例1的密接者,为集中隔离人员。
2月28日至3月5日一直在校上课、就餐、住宿,期间未出过学校。
3月5日,学校排查出病例3在2月27日有胶州旅居史(莱西确诊病例到过胶州),学校按照防疫要求安排其在宿舍楼内单间隔离。
3月5日-10日,一直在宿舍楼内单间隔离。3月5日、6日、8日核酸检测阴性。
3月11日,因发热咳嗽,15:00左右乘坐120救护车到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留观。当日核酸检测阴性。
3月12日,继续在市八医发热门诊留观,20:00离开发热门诊留观室,从市八医东南门外出,步行到同方药店(峰山路112号),约20:20左右返回市八医发热门诊留观室,未再外出。因病例1于16:21-22:00在市八医发热门诊就诊,与病例3就诊时间重合。按防疫要求由专车将病例3从八医发热门诊转运至隔离酒店集中隔离。
目前已追踪到的病例2、病例3涉及的风险人员,均已落实相关管控措施。请在3月1日-12日乘坐该网约车(鲁BDG6902),或上述日期去过上述场所的人员,及时向所在单位、社区报备,配合落实相关疫情管控措施。如有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用公筷,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佩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应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李沧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