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夯实劳动保障工作基础,全力提升劳动保障监管效能,根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22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书面审查对象
书面审查的对象为我区行政区域内的各类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
二、书面审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三、书面审查实施方式
各用人单位用法人账号密码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网址:https://www.zjzwfw.gov.cn/),搜索“企业用工登记和书面审查一件事”,在线申报2022年度书面审查工作,相关数据要按要求如实、全量填写或上传。同时,区人力社保部门将采取有效手段核实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如用人单位拒不报送材料或虚报、瞒报数据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2022年网上书面审查操作手册
2022年网上书面审查操作手册.docx
五、各书面审查机构地址及咨询电话
区 域 | 地址 | 联系电话 |
洞头区 | 洞头区北岙街道人民路16号 | 63480550 |
北岙街道 | 洞头区北岙街道霞晖大道335号 | 56727551 |
大门镇 | 洞头区大门镇大门镇长沙社区和欣家园9号楼 | 63432100 |
东屏街道 | 洞头区东屏街道府前路51号 | 56728092 |
元觉街道 | 洞头区元觉街道沙角新街51号 | 63467391 |
霓屿街道 | 洞头区霓屿街道滨海北路2号 | 63421580 |
鹿西乡 | 洞头区鹿西乡海景街188号 | 63416200 |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