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报告1例外省关联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疫情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贺州市疾控中心紧急提醒:
主动报备信息 落实防控措施
01、3月17日(含)以来从广西桂林市来(返)贺人员。
02、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同乘交通工具或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
03、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人员。
04、接到疾控中心等疫情防控部门电话或信息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涉疫人员。
05、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或直辖市的街道、或有本土疫情发生地所在设区市或直辖市城区旅居史的来(返)贺人员。
请以上来(返)贺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及单位报告,同时通过“扫码抗疫情”微信小程序中的“一键直报”进行报备,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3月17日(含)以来,从桂林市来(返)贺人员,至少提前 24 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在返回目的地后 12 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并接受健康管理,措施如下:
一、从桂林市象山区封控区、管控区来(返)贺人员
1、离开象山区封控区、管控区不足7天,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次核酸检测(第1、4、7、10、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3次核酸检测(第2、4、7天)。
2、离开象山区封控区、管控区超过7天但不足14天,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第1、4、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3次核酸检测(第2、4、7天)。
3、离开象山区封控区、管控区超过14天但不足21天的,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1、7天)。
二、桂林市象山区封控区、管控区以外其他地区来(返)贺人员
1、离开象山区不足7天,实行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3次核酸检测(第1、4、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第4、7天)。
2、离开象山区超过7天的。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3次核酸检测(第1、4、7天)。
以上重点人员,无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须统一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管理结束后,仍须自我健康监测14天,有异常及时报告,在体温正常情况下、佩戴口罩有序流动。
三、从桂林市(除象山区外)其他地区返回人员
至少提前 24 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备,在返回目的地后 12 小时内向目的地社区(村、屯)报告并接受健康管理。纳入管理后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分别于第1、4、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温馨提醒
1、做好健康监测,及时就医
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的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报告所在社区(村、屯)和所属单位,及时就近至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合理安排出行,非必要不远行
合理安排出行,非必要不远行。请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发展动态,建议近期非必要不离贺、不离桂,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有本土新冠肺炎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的地区(详情请在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点击“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栏目查询)
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 14 天以上且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
3、做好个人防护,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请广大市民朋友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多通风、吃熟食、用公筷、常清洁等良好的卫生习惯。不扎堆、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尽量选择户外活动,避免到人群聚集、空间密闭、通风较差的场所活动。
4、积极接种疫苗,建立免疫屏障
请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适龄人群、未完成全程接种的人群、需要接种加强针的人群应尽早主动完成全程接种和加强针接种,增强免疫。当前已进入流感高发季,推荐老年人、儿童、慢性病患者和医务人员等流感高危人群接种流感疫苗。
5、增强法律意识,配合防控工作
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广大公众要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健康排查、健康码查验等疫情防控措施。如果刻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核酸检测或不配合防控,将依法追究责任。
6、尽量减少购买境外商品,接触境外物品要注意防护
新冠病毒可在低温下长时间存活,冬季经物传播的风险增大。目前全球奥密克戎变异株引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高发,国内也报道了病毒经冷链或非冷链物品传播、境外邮件及其他物品阳性的案例。因此,在国外疫情高发期间,建议不购买境外商品,不购买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谨慎购买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涉疫地区产品,取快递时,佩戴口罩和手套,避免人群聚集;快递可用合规消毒湿巾对内外包装全面消毒后再拆封。
贺州市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电话
贺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0774-5131650/5133620
八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0774-5272097/5032556
平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0774-8836936
昭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0774-6697600
钟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0774-8985956
富川瑶族自治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0774-7889632
贺州市各级疾控中心办公室电话
贺州市疾控中心办公室:
0774-5139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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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桂区疾控中心办公室:
0774-8836287
昭平县疾控中心办公室:
0774-6682748
钟山县疾控中心办公室:
0774-8982367
富川瑶族自治县疾控中心办公室:
0774-7882464
如您拨打我市以上疫情防控热线遇忙音,也可拨打广西壮族自治区疫情防控咨询热线电话:0771-12320;此热线提供24小时咨询电话,欢迎广大市民在有需要时拨打了解最新疫情防控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