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汕头市人社局发布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将享受补贴的单位名称或人员名单(含身份证号码,注意隐藏或遮挡身份证号码部分数字)、补贴标准及具体金额等信息通过政府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7天。
注意事项:
(一)各申报对象要如实提交申报材料,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以不实承诺或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就业补助资金支出的,要按要求退回资金。涉及数额较大或不退回资金的相关单位、机构及个人,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记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行联合惩戒。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为确保资金核发安全、合规,各级审核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可进行现场抽查审核,或要求补贴对象补充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对能通过其他职能部门信息共享查询到的信息,也可不要求补贴对象提供,改以信息共享资料代替。
(三)本操作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财政部门负责解释。
(四)本操作办法出台后,如遇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