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额度
省汽车惠民促消费专项资金680万元(其中建行配套资金60万元)。
补贴政策
(一)补贴对象:从保定市限额以上汽车经销企业购车者。
(二)参与企业:全市限额以上汽车经销企业均可申请参加。
(三)汽车品种:7座(含)以下家用轿车(含非营运皮卡)。非营运皮卡是指个人购买的皮卡车。
(四)补贴标准:以新车成交价格计算,每购1辆10万元以下的新车,补贴1000元;每购1辆10(含)-20万元的新车,补贴3000元;每购1辆20(含)万元以上的新车,补贴5000元。汽车以旧换新,在新车补贴标准基础上分别增加500元。
(五)补贴方式:购新车补贴以汽车消费券方式补贴购车者。汽车以旧换新补贴500元先由汽车销售企业预审资料合格后垫付购车个人,相关资料审核通过后再由建行发放至汽车销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