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金东区全员核酸
根据上级工作部署,为落实“3天1检”的常态化核酸检测要求,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在我区全域组织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检测对象
全区范围内所有居民(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二、采样检测时间
9月15日(周四)18:30—21:30。
三、采样检测地点
各辖区指定采样点(具体点位遵照乡镇<街道>通知)。
四、其他事项
金东区内各类公共场所未取得72小时内核酸采样或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不得进入;无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特别告知
1.请广大居民在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引导下,积极配合采样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2.在参加核酸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2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
3.若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告。48小时内接种新冠疫苗的居民,暂不参加采样。
4.社会面常态化采样点继续照常开放,重点人群核酸检测频次按照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