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嘉兴南湖区中小学第一阶段溢出生源统筹分流通知
南湖区公办中小学第一阶段预录取工作初步结束,部分学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了学校的招生计划,需要对未能录取的学生进行统筹分流。现将相关分流方案公告如下:
一、统筹分流对象
符合前三类报名条件而未被录取的学生(不含已被公办或民办学校录取而放弃录取资格的学生)。具体类型如下:
1.学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户籍和其父母(法定监护人)独立产权房三者完全一致、均在施教区并实际居住。
2.学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已有施教区内户籍,在施教区内与其他亲属有共有产权房(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比例达到51%及以上)且实际居住,或学龄儿童少年、父母与祖(外祖)父母同住且学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学生本人)在市本级无独立产权房、住宅产权人为学生祖(外祖)父母。
3.学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已有施教区内户籍(不含集体户籍和非直系亲属投靠户籍),学龄儿童少年父母(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在市本级无独立产权房或在施教区内与其他亲属共有产权房(监护人或学生本人比例在51%以下)。
二、统筹接纳的学校
1.小学:小学前三类共溢出250人左右,接纳学校可提供学位256人左右,其中清华附中嘉兴实验学校96人、实验小学科技城校区新增统筹1个班45人、实验小学西校区30人、秀城实验教育集团钧儒小学20人、秀城实验教育集团吉水小学20人、北师大南湖附校小学25人,嘉兴市省身学校20人,以及其他周边有少量空余学位的学校。
2.初中:初中前三类共溢出130人左右,接纳学校可提供学位130人左右,东北师范大学南湖实验教育集团70人、清华附中嘉兴实验学校60人,以及其他周边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三、分流统筹办法
溢出未录取学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可填报两个分流意向:第一意向和第二意向。分流学生录取办法:根据学校学位资源情况优先安排第一意向的学生,当同一意向学校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接纳人数时,按录取批次顺序进行分批分流安排;当同一批次超过接纳数时,先按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先后录取,若迁户时间相同再根据监护人住宅产权证取得时间先后录取。
四、分流意向填报方法
学生家长务必于7月20日8:00至21:00,通过“浙里办”登录“招生平台”,再次进行填报,选择可统筹的学校(意向1和意向2)。
五、统筹分流录取结果
区教体局会同接纳学校根据学生填报的意向和学位情况于7月23日至25日分类分批统筹安排。7月26日统筹结果将通过“招生平台”反馈,家长可登录“招生平台”点击“我的报名”进行查看录取情况。
六、其他事项
具有南湖区户籍第二阶段未录取的学生将在7月27日开始进行分流统筹。
咨询电话:0573-83839687 82053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