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当前,广西多地出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病例,3月17日象山区从外地来桂人员中检测出1例新冠肺炎阳性病例。鉴于当前新冠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为充分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全国、全区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有关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减少人员流动
全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临时聘用人员)原则上不允许离开桂林市。确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开桂林市的,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出行时务必落实戴口罩、勤洗手等疫情防控措施,返回桂林前须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屯)和单位报备,在抵桂后第一时间向目的地社区(村、屯)和单位报告,依规接受健康管理。
二、严格控制人员聚集性活动
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市内大型演出活动、展销会、大型体育赛事、群众性公益活动等一律暂缓举行;50人以上的会议、聚会、聚餐、演出、商业促销等活动,需报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同意,并严格执行各类聚集性活动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三、暂时关闭六城区密闭性文体娱乐场所
即日起,六城区暂时关闭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游戏游艺场所、歌舞娱乐场所、图书馆、博物馆、艺术馆(文化馆)、营业性演出场所、电影院、健身房、游泳馆、酒吧、洗浴中心、棋牌室、室内体育场所等人员密集的密闭性文体娱乐场所,暂停培训机构线下服务活动。景区(景点)要科学合理控制人流密度,接待人数不超过疫情防控规定的最大承载量要求。六城区文化广电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暂停审批辖区内营业性演出活动,已审批的营业性演出活动暂缓举行。各县(市)密闭性文体娱乐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由各县(市)根据各自工作实际自行安排。
四、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和执法监管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管理责任,加强宣传引导和执法监管,及时督促各相关经营场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配合暂停相关经营活动。各县(市、区)各部门因责任落实不到位、失职渎职等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责。
上述暂时关闭、暂停、控制措施的停止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另行通知。
桂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