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张家界市关于进一步明确红黄码人员管控要求的通知

热点资讯2022-03-25 17:20:11未知

3月24日张家界市关于进一步明确红黄码人员管控要求的通知

张家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明确“红黄码”人员管控要求的通知

  各区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直及驻张相关单位:

  根据我省赋码规则,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旅居史人员根据不同疫情风险分别赋予红、黄码。近期,国内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导致赋“红黄码”人数激增。为切实做好入张人员健康码服务,强化风险人群健康管理,现就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红码”人员

  (一)各相关场所发现“红码”人员,一律就地临时管控,立即通知属地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闭环转运,实行集中隔离。

  (二)居民通过扫码发现健康码变成“红码”,应主动报告所在单位、社区(村)或属地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立即安排转运。被转运前,通知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再与他人近距离接触。

  二、“黄码”人员

  (一)各相关场所发现“黄码”人员,场所工作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报告。社区(村)工作人员应立即进行电话或面对面流行病学调查。根据管控要求,如属于隔离医学观察对象,立即报告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转运隔离。如属于居家健康监测或者无明确管控要求的对象,通知其“做好个人防护,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居家等待工作人员上门处置”,并第一时间将“黄码”人员信息推送至其居住地社区(村)并逐级上报至属地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如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一律送往“黄码”人员定点入住酒店落实管控措施,“黄码”人员定点入住酒店参照集中隔离点管理。

  (二)居民自己发现健康码变成“黄码”,应主动报告所在单位、社区(村)。社区(村)参照上款执行管控措施。

  (三)除集中隔离及在“黄码”人员定点入住酒店实施居家健康监测的对象外,其他“黄码”人员均由居住地街道(乡镇)安排医务人员上门采集核酸。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要求或允许“黄码”人员自行前往采样点采集核酸。

  张家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4日

  原文链接>>>【受权发布】事关“红黄码”人员管控

本文标签: 指挥部  疫情  人员  防控  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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