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才购房补助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
符合条件的相关人才
申请条件
1、从2020年1月1日起,首次由金华市外全职引进至金东区企业(含区属国有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
2、工作满1年,在金华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及以上;
3、取得全日制学历、学位;
4、2020年1月1日后购买金东区范围内首套商品住房;
5、本人及配偶在金华市范围内没有享受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高端人才限价销售房等政策性住房等情况。
政策待遇
1、博士、硕士人才分别给予最高80万元、50万元购房补助(含市级补助)。其中区级补助部分一次性发放,市级补助部分按照市级政策分3年发放。
2、本科人才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购房补助(含市级补助)。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及金华生源地的普通高校大专毕业生,按照本科享受政策;
3、正高级人才,副高级、高级技师人才,工程师、技师人才分别一次性给予最高80万元,50万元,10万元购房补助。4、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毕业生或高级工,仍按《关于助力人才创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金区委〔2017〕21号)文件执行,一次性补助3万元。5、上述各项补助额均不超过上证总购房价款的50%(不含独立购买车位、车库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