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月19日发布的重要提醒:
【主动报备】
6月5日以来有澳门旅居史的来(返)汕人员、所有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人员,请尽快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所属单位、所住酒店报备相关情况,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调整集中隔离管理措施的紧急通知:
1、即时调整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的隔离管理期限和方式。即日起对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和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各开展一次口咽拭子核酸检测。
2、做好解除集中隔离前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第7天,应同时采集人员、物品、环境(包括口咽拭子、手机表面、枕头表面、卫生间门把手等)标本;人员采取“单采单检”,在12小时内反馈检测结果,不再实施“双采双检”。如“人、物、环境”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可解除集中隔离;如物品或环境核酸检测阳性,排除隔离人员感染可能后可解除集中隔离。
3、及时安排在管符合条件人员解除集中隔离。对集中隔离管理及健康监测已满10天,且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人员,即时解除集中隔离,恢复正常生活;对集中隔离管理满7天但不足10天,且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人员,可解除集中隔离,返回社区后继续完成1-3天居家健康监测。
4、做好解除集中隔离前准备工作。隔离人员在入住后2天内填报目的地信息,社区不得以不符合居家健康监测条件为理由拒绝隔离人员返回社区。解除集中隔离人员粤康码解除红码,转为绿码。
5、督促做好居家健康监测。如因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要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 N95/KN95 颗粒物防护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解除隔离人员在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告知书》完成一次“单采单检”核酸检测,纳入“应检尽检”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