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汕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提醒:
近期以来有北京市海淀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新疆伊犁州伊宁市、广西崇左市、湖南衡阳市、广州市黄埔区旅居史的来(返)汕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汕人员、所有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人员,请尽快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所属单位、所住酒店报备相关情况,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进入汕头
1、对有高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2、对有中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不满足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3、对有低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
4、对入境人员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在居家健康监测的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