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本市部分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办理的通知
广大车主、驾驶人朋友: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市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就本市公安交警车驾管“窗口”业务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优先选择线上方式办理车驾管业务目前,本市公安交警部门已在“交管12123”APP、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h.122.gov.cn)、“上海交警”APP、“随申办市民云”APP等网上办事平台开通补换领驾驶证、补换领号牌、补换领行驶证、机动车选号、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申领免检标志等高频车驾管业务。为尽可能避免人员聚集和流动,减少传播感染风险,请有业务办理需求的车主、驾驶人优先选择线上方式办理业务。
二、现场办理部分业务请出示核酸检测证明自即日起,在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车辆管理所各分所、各交警支队车驾管业务“窗口”办理驾驶证补换证(需现场拍照情形)、机动车驾驶人满分和审验教育、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单位互联网平台面签备案、“沪C”号牌车辆注册登记业务(办理上述业务均需进行人脸识别),除需现场测温、出示“两码”外,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确需前往“窗口”办理相关业务的人员按照防疫要求进入办事区域办理业务。
三、其它此前发布的驾驶人考场防控措施继续执行。疫情防控部门另有要求的,交警总队车管所各分所、属地交警支队及各驾驶人考场、机动车登记服务站等社会化延伸“窗口”将按当地防疫部门规定执行防疫措施。
公安交警部门将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并及时发布防控措施。感谢大家的理解与配合!
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
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