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我区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专家分析研判,江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对我区部分风险区域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新增高风险区(自12月5日0时起)
1.纸坊街东湖里 207号、212号
2.纸坊街中心港100号
3.纸坊街建设公寓2栋1单元
4.纸坊街潭西二里42号
5.纸坊街武昌大道639号
6.纸坊街古驿道162号附75号
7.纸坊街理想时代二期1栋1单元
8.经济开发区花山郡小区16栋
9.经济开发区庙山新村三区11号
10.经济开发区阳光一百55栋3单元
11.经济开发区阳光一百51栋1单元
12.经济开发区纳帕溪谷东2区20-7
13.经济开发区宜家龙臣小区11栋1单元
14.经济开发区保利清能西海岸南区G39栋1单元
15.五里界街五里锦绣三期11栋1单元
16.郑店街同兴小区A4栋1单元
17.郑店街红旗花园2栋1单元
18.郑店街廖桥村黄质老屋115号
二、解除高风险区(自12月5日0时起)
1.胜利村孙家湾14号
2.纸坊街明熙小区112号
3.经济开发区当代云城小区2栋1单元、3栋1单元
4.经济开发区星天地小区11栋1单元
5.藏龙岛产业园长咀社区12号、89号、486号
6.经济开发区凤凰花园三期15栋1单元
7.经济开发区汤逊湖泊樾府小区11栋1单元
8.经济开发区新华联青年城小区7栋1单元
9.经济开发区水晶郦都12栋1单元
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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