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办法及规定
(一)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考生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所在市(州)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成人高考报名网站,按提示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次),选择所属县(市、区)报名点并如实填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军官证号、士兵证号)等报名信息,设置登录密码,自动生成网报号。考生使用身份证号(军官证号、士兵证号)或网报号及密码登录,填写报名登记表的相关项目(含考生简历),提交本人报名基础信息,依据报名网站提供的招生专业目录(包括专业、层次、学习形式、学制、招生范围、外语语种、函授站、授课地点、收费标准等内容),在符合学校招生报考条件和生源范围的前提下,选报学校及专业志愿,并按规定的标准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
网上报名时,须由考生填写本人实际有效的联系方式和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不得填写函授站点或其他单位的联系地址或联系方式。考生要妥善保护个人信息,勿将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泄露于他人,如因泄露个人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禁止各类中介机构、团体、个人代替考生报名,如因违反规定报名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机构、团体和个人的责任。
所有先进、优教、体尖的免试生均需参加本次报名。专科毕业退役军人和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下基层”服务期满后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的考生无需参加此次报名,具体报名规定另文通知。
(二)现场确认
完成基础信息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及网上缴费后,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到本人网上报名登记表中选择的报名点对报名信息和志愿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交验相关材料。特别是在非正住户口所在县(市、区)报名的考生,须提供在当地工作、生活的有效凭证,如社保缴费证明、居住证、房产证等。
现场确认时,报名点工作人员将验证考生的基础信息,并采集考生的指纹和面颊特征信息。考生使用电子设备扫描报名信息确认二维码,按提示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和照片信息,核对无误后,在该设备上进行电子签名确认。考生签名确认无误后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打印出《考生登记表》交由考生本人核验和留存。若考生核验时发现错误,应当场更正并重新打印。签字确认后,因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未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生的报名无效。
专升本考生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须交验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考生录取照顾加分材料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审核,省教育考试院安排抽检;考生免试材料由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后送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符合录取照顾条件的考生均须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及其复印件以及有关原始证明材料,其中享受降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照顾条件的民族自治州、县(含民族待遇县)的考生,须持身份证和户口簿(均附复印件)在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名,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合格且在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上签章后,方可享受相应的降分照顾。对可以报名但不符合报名地照顾条件(即户口不在当地)的考生名单,由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后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技术处。
各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要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中的有关要求,为残疾人报名参加成人高考提供合理便利。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在完成网上报名缴费和现场确认后,于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点击进入)根据提示打印本人的《准考证》。同时认真核对《准考证》中包括照片在内的各种信息是否正确,如有错误应立即向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修改,避免因为信息差错无法参考。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将无法参加考试,其后果自负。对于无法自行打印《准考证》或自行打印《准考证》有困难的考生,可到现场确认的招生考试机构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