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控区:
仓山区城门镇谢安村下村67-4为中心,东至福泉高速连接线,南至永南路,西至谢安村下村145号,北至谢坑小学(以谢安、安平村界限为准)交汇区域(除安平村村委会外)
仓山区盖山镇红农社区潘宅67号为中心、四周邻近33座房屋区域
仓山区盖山镇红农社区潘宅57号为中心、四周邻近60座房屋区域
仓山区盖山镇盘屿社区铁头29号为中心、四周邻近13栋房屋区域
仓山区盖山镇金山工业园区福湾园27-28号楼
仓山区建新镇洪光村24-1号周边约100米范围
仓山区建新镇福湾社区春风苑一区1号楼
仓山区仓山镇先农村首登13-1号
管控区:
仓山区城门镇谢安、安平两村东至福泉高速连接线,南至永南路,西至福厦铁路,北至谢安金山山体交汇区域
仓山区二环快速路以南,南台大道以西,三环快速路以北,天演路、福湾路以东区域
仓山区建新镇闽江学院洪塘路校区和二十九中围墙交界以南、洪塘路以北、闽江学院洪塘路校区围墙以东、二十九中围墙以西区域
仓山区建新镇春风苑一区小区
仓山区仓山镇先农村首登自然村
防范区:
仓山区南台大道以东,三环快速路以南的螺洲镇、城门镇区域
仓山区连江南路往南经则徐大道与三环快速路交界,沿三环快速路以西、以北全域
在福湾路主辅路(南起湾边互通,北至双湖互通)、南二环路(西起双湖互通,东至北园互通南侧辅路)、南台大道主辅路(北起北园互通,南至螺洲互通)、南三环路(东起螺洲互通,西至湾边互通北侧辅路)四条道路合围区域,实行交通管控,禁止机动车通行。
2022年3月22日更新
自2022年3月22日起,新增以下区域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一、封控区
将仓山区城门镇谢安村下村67-4为中心,东至福泉高速连接线,南至永南路,西至谢安村下村145号,北至谢坑小学(以谢安、安平村界限为准)交汇区域(除安平村村委会外)划定为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的管控措施。
二、管控区
将仓山区城门镇谢安、安平两村东至福泉高速连接线,南至永南路,西至福厦铁路,北至谢安金山山体交汇区域划定为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的管控措施。
三、防范区
将南台大道以东,三环快速路以南的螺洲镇、城门镇区域划定为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的管控措施。
2022年3月20日更新
自2022年3月20日起,调整仓山区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范围,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一、封控区
1.将仓山区盖山镇红农社区潘宅67号为中心、四周邻近33座房屋区域,红农社区潘宅57号为中心、四周邻近60座房屋区域,盘屿社区铁头29号为中心、四周邻近13栋房屋区域,金山工业园区福湾园27-28号楼划定为封控区。
2.将仓山区建新镇洪光村24-1号周边约100米范围,福湾社区春风苑一区1号楼划定为封控区。
3.将仓山区仓山镇先农村首登13-1号划定为封控区。
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的封控措施。
二、管控区
1.将仓山区二环快速路以南,南台大道以西,三环快速路以北,天演路、福湾路以东区域划定为管控区。
2.将仓山区建新镇闽江学院洪塘路校区和二十九中围墙交界以南、洪塘路以北、闽江学院洪塘路校区围墙以东、二十九中围墙以西区域,春风苑一区小区划定为管控区。
3.将仓山区仓山镇先农村首登自然村划定为管控区。
管控区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的管控措施。
三、防范区
将仓山区连江南路往南经则徐大道与三环快速路交界,沿三环快速路以西、以北全域划定为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的管控措施。
期间,在福湾路主辅路(南起湾边互通,北至双湖互通)、南二环路(西起双湖互通,东至北园互通南侧辅路)、南台大道主辅路(北起北园互通,南至螺洲互通)、南三环路(东起螺洲互通,西至湾边互通北侧辅路)四条道路合围区域,实行交通管控,禁止机动车通行。
2022年3月17日更新
自2022年3月17日起,在仓山区盖山镇划定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一、封控区
将仓山区盖山镇红农社区潘宅67号为中心,邻近33座房屋四周区域划分为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的封控措施。
二、管控区
将仓山区盖山镇西至齐安路,南侧从齐安路山道公交站进村道东行,北侧从国艺花鸟市场C门对面村道东行,在劝善庵交汇区域划为管控区,实行“足不出区,错峰取物”的管控措施。
三、防范区
将仓山区盖山镇全域划定为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