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河市妇幼保健院最新就诊通知(3月15日)

热点资讯2022-03-25 18:40:17未知

庄河市妇幼保健院最新就诊通知(3月15日)

  尊敬的就医患者及家属:

  您好!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全市妇女儿童健康权益,根据市卫健局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结合医院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对我院门诊、急诊、住院等区域就诊流程做出如下调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门急诊管理

  1、我院门诊以下科室暂停接诊:中医科、盆底康复科、乳腺门诊、阴道镜科、口腔科、普通妇科门诊、儿童保健科、计生站(孕优、婚检)。急诊除外。(复诊另行通知)

  2、妇女保健科除NT检查(12-14周)、唐氏筛查(16-18周)、胎儿系统超声筛查(20-26周)、糖尿病筛查(24-28周)和其它异常情况以外,其它暂停接诊。

  3、《出生医学证明》只限住院期间办理,出院后暂停办理。

  4、来院人员必须经过严格预检分诊相关管理流程。

  5、域外来(返)连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阴性报告和24小时落地核酸阴性报告方可就诊。

  6、门、急诊实行实名制挂号,请带好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排队挂号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

  7、进入医院前,提前准备好“国务院行程卡”、“辽事通健康码”。

  8、门、急诊患者请自觉遵守“一室一医一患”规定,排队等候请保持1米以上距离。

  9、原则上独立就医,特殊人群(37周以上孕妇、老年人及行动不便患者)、特殊诊疗(人工流产、诊断性刮宫等)必须陪同就诊时,仅限1名陪同人员。

  以下人员请到 中心医院发热门诊排查:

  1、最近14天内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相关症状者;

  2、属于省疫情防控总指挥部规定的7类重点风险人群(冷链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口岸检疫和边防检查人员;边境、港口、码头、口岸直接接触进口物品人员;民航等国际交通运输工具和服务场所从业人员、登临外籍船舶作业人员,船舶引航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发热门诊、急诊科室医务人员;纳入社区管理处于健康监测期人员)。

  3、经预检分诊排查未发现新冠病毒感染风险,但辽事通健康码为非绿码的;

  4、上级部门划定的重点管控、重点关注地区以及政府部门公告的风险地区人群。

  住院管理

  1、患者办理住院,必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进入住院病区的患者及陪护,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配合科室做好流行病学调查、体温监测、环境消杀等疫情防控工作。

  3、入院后患者和陪护加做一次核酸检测。

  4、每名患者仅限1人陪护;禁止更换陪护人员;入院患者及家属禁止离院,擅自离院者,按自动退院处理。

  5、禁止患者家属及外卖送餐。

  温馨提示

  孕妈妈们在胎动正常、没有妊娠合并症及并发症的前提下可以延期产检,有急诊情况(如阴道流血、腹痛、阴道流液、胎动异常、先兆临产或流产的情况)请及时到妇幼保健院进行检查,确保母婴安全。为避免交叉感染,来医院检查的孕产妇仅允许一名家属陪护,而且必须全程佩戴医用级别以上的口罩。从医院回到家中,要清洗双手及脸部,洗脸要包括清洗耳、鼻,同时应更换外在衣物。

  孕妈妈们请居家常规监测,自数胎动、测量血压、控制体重。如有不适,请及时就医。

  庄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创建了隔离产房、隔离手术室、隔离病房,可为全市所有孕产妇提供住院分娩诊疗服务,请孕妈妈们放心!感谢孕妈妈们及家属的理解支持!

  白天急诊咨询电话:0411-89845416

  夜间急诊咨询电话:0411-89845410

  为了您与他人的健康,为了来院人员的疫情防控保障,请您积极配合我院的疫情防控措施,您投以理解信任,我报以诊疗安全。让我们彼此协作,共抗疫情。

  庄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22年3月15日

本文标签: 疫情  急诊  人员  患者  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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