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等的各类设施,在街道层面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在社区层面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站(点),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中心,服务半径应小于700米,推动构建城区“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
新建城区和住宅小区应当按照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建筑面积,且单处用房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标准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探索推广应急呼叫服务,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将专业服务延伸到家庭。发挥社区党组织作用,探索“社区+物业+健康+养老服务”模式,大力发展老年人急需的助餐、助浴、助急、助医、助行、助洁等服务。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重要内容,加强与农村建设等政策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