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工作措施

热点资讯2022-03-21 11:40:53佚名

天津促进夜间经济发展工作措施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以及开展“接链”、“促需”、“护企”行动有关要求,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夜间经济发展实施意见》和《天津市发展夜间经济十大工程(2020—2022)》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配套保障措施,规范沿街商户外摆,推动夜间经济繁荣发展,更好增强商业活力,拉动城市消费,提振市场信心,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的工作措施如下:

  一、支持企业开展户外促销

  在夜间消费活跃的步行街、大型商场(含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商业综合体、奥特莱斯、专业店、专卖店)等区域,允许利用室外场地开展促销活动,支持在规划红线范围内搭建临时商亭运营管理企业应制定建设方案并向属地相关部门备案,严格按照方案和场地设置条件组织实施。

  二、适度放宽商户外摆

  在不挤占盲道和消防通道、不扰民、保障人行道宽度不小于两米、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等前提下,允许夜间经济示范街区、商业步行街等指定区域内酒吧、咖啡店、甜点、饮品、轻餐饮店等在晚8点至次日凌晨开展外摆经营活动临时设置、摆放促销宣传品,设置顾客临时等候区、就餐坐席等。

  三、鼓励限时限地合理规范经营

  各区政府结合本区实际,合理指定场所和时间,明确环境卫生、摊贩管理模式等要求规范,为群众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四、放宽停车限制

  在各大商圈周边增加夜间限时免费停车区提升市民出行便利;在未设置禁停标志标线区域,允许在不影响道路通畅前提下,晚8点至次日6点车辆在餐饮门店、酒吧、娱乐、体育、文化等场所外道路单排顺行停放。

  五、简化活动审批

  需经公安机关实行安全许可的大型活动,简化审批流程,对同一场地举办相同内容的多场次大型活动,且活动为相同主办方和参展商的,实行一次许可;对经常举办商业活动的商场,实行一次报备。对1000人以下参与不属于大型活动许可范畴内的活动,活动承办方直接向所在区报告后即可开展。

  六、支持布设24小时售卖机

  推动线上线下融合,鼓励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提升群众购物便利,允许沿街商户在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秩序,不占压盲道、不堵塞消防设施前提下摆放24小时智能售卖机。各区按照《市商务局 市城市管理委 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做好智能售卖机和蔬菜社区直通车建设工作的通知》(津商市场〔2019〕15号)实施。

  七、不断丰富市民夜生活

  鼓励购物中心、百货店、超市、便利店、餐饮企业、休闲娱乐场所等延时经营,支持在夜间推出系列促销开展美食、小型歌舞、电子竞技、时尚展览、夜间市集、新品发布等夜间体验活动。加大对24小时便利店、书店、药店以及深夜食堂建设支持力度。鼓励各夜市街区提供免费或低价铺位,引导自由职业者、失业人群、大学毕业生等进驻。

  八、支持流动食品售货车进社区


本文标签: 夜间  商户  经济  场地  大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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