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全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要求,经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9月5日(星期一)、9月8日(星期四)继续开展2轮预防性全员核酸筛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检测范围
峰峰矿区区域内所有人员(包括采样当日外地在峰人员)。
二、采样时间
全员核酸筛查时间为9月5日(星期一)、9月8日(星期四),每次集中采样时间为早6:00—10:00。
三、采样地点
根据乡镇(街道)、村(社区)统一安排,在指定地点进行。
四、注意事项
1.本次开展的2轮预防性全员核酸筛查在保持正常生产生活工作秩序下进行。请广大居民朋友合理安排时间,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核酸筛查,切实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2.接种新冠疫苗不超过48小时人员,要主动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备,不参加当轮预防性全员核酸筛查,48小时后要及时参加核酸检测。
3.不在小区(村)内的沿街门店、商铺、宾馆、市场、楼宇等人员,要到就近采样点采集核酸。
4.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暂时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应提前报告所在村(社区),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请参加采样人员提前准备电子健康卡或纸质健康码,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根据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有序前往指定采样台进行采样。
6.采样期间,所有人员请全程佩戴口罩,有序排队等待采样,严格保持“2米线”距离,严禁聚集和相互攀谈,不随意走动、不干扰工作人员、不扰乱现场秩序。
7.正在居家隔离、生病卧床、行动不便等人员,请提前报告所在村(社区),工作人员将上门采样。
8.本次预防性全员核酸筛查是落实“四早”要求的具体举措,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不恐慌。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筛查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恶意传播不实图片、视频和言论及其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行为,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