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对象
(一)本年度考入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院校(含特殊教育本科)、研究生院校的磁县籍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
(二)本年度考入全日制普通大学专科院校(含特殊教育专科)的磁县籍贫困、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
二、资助标准
(一)贫困残疾研究生一次性资助6000元。
(二)贫困残疾本科生一次性资助5000元。
(三)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研究生、本科生一次性资助3000元。
(四)贫困残疾专科生一次性资助3500元。
(五)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专科生一次性资助2500元。
(六)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专科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专科生一次性资助2000元。
三、资助对象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
(二)遵守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努力学习,团结同学,奋发向上。
(三)残疾学生本人或父母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四)本科生及研究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纳入建档立卡范围;享受特困供养。
大专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纳入建档立卡范围;享受特困供养;家庭经济困难。
四、申报材料
1.学生本人身份证;
2.学生本人或父母其中一方残疾人证;
3.当年录取院校的《录取通知书》;
4.录取院校学生证或学校入学证明;
5.本科及研究生:最低生活保障证;建档立卡证明;特困供养人员救助供养证(提供其中一项即可);
专科生:最低生活保障证;建档立卡证明;特困供养人员救助供养证;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及乡镇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提供其中一项即可,提供多项的按照就高原则资助);
6.本科及研究生提供学生本人工商银行卡复印件(含账户名称、账号、开户支行名称)。
未尽事宜,请电话咨询县残联教育就业股(磁县磁州路48号县残联三楼)。
联系人:王薇
联系电话:0310-2316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