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要提醒
1、主动报备个人行程。近7天以来,有高、中风险区及高、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即低风险区)的旅居史人员、7天内有本土感染者发生但暂未划定高、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的乡镇、街道)旅居史人员,或接到外省(市、县、区)各级疾控中心电话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以及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并尽快开展核酸检测,按要求配合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2、配合做好隔离观察。全面落实第九版防控方案要求,原则上,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第1、2、3、5、7天进行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4、7天进行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采取7天集中隔离(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7天内有高、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即低风险区)、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旅居史人员,纳入社区管理,进行健康监测,实施“三天两检”核酸检测措施;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地隔离管控时间为“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1、2、3、5、7、10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3、减少出行安排。减少出行,非必要不外出,尽可能错峰出行,尽量避免前往国内疫情高、中风险区,非必要不到高、中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即低风险区)旅居或活动。如确需前往,应提前了解目的地防控政策,并做好相应的准备,到达目的地后应严格做好自我防护措施。返邯后倡导主动采集核酸予以筛查,并落实好各项防控政策。对故意隐瞒行程造成疫情传播的,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4、积极履行个人防疫责任。要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继续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一米线、公筷制、咳嗽礼仪、清洁消毒等良好的卫生习惯,科学处理境外包裹和进口冷链食品等。到公共场所主动配合扫场所码、测体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在加强自我防护的基础上及时就近至发热门诊就诊,第一时间采取抗原试剂检测,同时要主动采集核酸予以筛查,要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行史,就诊过程中请做好个人防护并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减少聚集。鉴于目前全国多地出现聚集性疫情,少聚餐聚会,少走亲访友,少参加喜宴丧事,非必要不到人群密集的场所,有流感等症状者不参加聚会聚餐。
6、积极接种新冠疫苗。接种疫苗是阻断新冠病毒传播以及预防感染后住院、重症和死亡的有效手段,广大市民尤其是无接种禁忌症的老年人应尽快完成全程接种,构筑人群免疫屏障。任何一款疫苗都不能百分之百的预防感染,接种疫苗之后,仍要继续做好个人防护。
做好我市的疫情防控工作,人人有责,保持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形势,靠你靠我靠大家,请广大市民朋友主动关注身边外来人员特别是来自风险区人员居家隔离和健康检测措施落实情况,关注公共场所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关注权威部门发布的疫情信息与防控措施,不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齐心协力防住疫情、稳住经济、安全发展,用实际行动向二十大胜利召开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