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初中
1. 主城区三区(丛台区、邯山区和复兴区)
(1)招生对象:主城区三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条件小学应届毕业生。
(2)招生流程
①主城区三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分配名单(7月21日至8月5日):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小学毕业生数量、学生居住地及学校布局等情况,制定主城区初中学校(市直初中和区属初中)“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分配花名册”。
②初中学校录取(8月15日前):初中学校通知学生家长向初中学校提交户口本、房产证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资料(居住证、家长进城务工证明和身份证或户口本)等,核验确认后,由初中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入学通知书》送达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学生办理入学相关手续。
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三区区属初中招生方案由市教育局审批后执行。
2. 其他县(市、区)
除丛台区、邯山区和复兴区外其他县(市、区)参照主城区办法,结合实际制定详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