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应向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办理。
不在户籍地常住的对象,可向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办理。非河北省户籍的对象在满足基本申请条件的同时,还应当持有河北省公安机关发放的居住证原件,向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办理。
拓展信息:
建档立卡都需要什么材料?
(一)退役军人办理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2.退伍证件原件或其他有效退役证明材料;
3.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证书原件(自愿提供);
4.背景纯色半身近期照片(本人办理可由退役军人服务站现场拍摄);
5.一寸白底彩色照片电子版(格式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分辨率为300DPI,大小为20K-50K,24位RGB真彩色,白底无边框,照片中无商标信息,头部占图像尺寸2/3左右,人像无明显畸变,在脸部无阴影反光);
6.学历、学位证书(自愿提供);
7.立功受奖证明,如:三等功、嘉奖等(自愿提供);
8.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自愿提供);
9.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二)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办理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2.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
3.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籍地村(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4.一寸白底彩色照片电子版(格式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分辨率为300DPI,大小为20K-50K,24位RGB真彩色,白底无边框,照片中无商标信息,头部占图像尺寸2/3左右,人像无明显畸变,在脸部无阴影反光)。
5.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