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市级专家组综合评估,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自发布之日起,以下12个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具体名单如下:
1.岐山县蔡家坡镇岐星村十四组
2.岐山县蔡家坡镇温馨园小区C6号楼、C14号楼
3.岐山县蔡家坡镇嘉荷小区10号楼
4.岐山县蔡家坡镇温馨园新区B6楼
5.岐山县蔡家坡镇温馨园新区B12楼3单元
6.岐山县蔡家坡镇温馨园新区B10号楼1单元
7.岐山县蔡家坡镇铁路小区2号楼
8.岐山县蔡家坡镇金仓小区04号楼
9.岐山县蔡家坡镇大森广场渝味晓宇火锅
10.高新区八鱼镇尚浦锦园小区8号楼及9号楼工程项目部
11.陈仓区虢镇街道盛世华庄小区东区1号楼、2号楼,中区B10号楼、A10号楼
12.陈仓区人民法院家属区
请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有关要求,认真落实风险区调整后有关防控措施。
特此公告。
宝鸡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