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关于2名密切接触者行程轨迹的通告
2022年9月19日,利津县疾控中心接协查函,有2名新冠肺炎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涉及我县,密接者与阳性感染者(13车)同乘兰州-济南火车Z274。现2名密切接触者已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9月18日
01:24 2名密接者乘坐兰州-济南Z274硬卧06车。
9月19日
1:00到济南,在火车站出站口排队核酸,后乘坐私家车返回利津;
3:26在东吕高速利津北收费站下高速;
4:00-15:22 居住场所未外出;
15:22—15:28,2人骑共享单车到綦记口腔诊所,随后进入治疗室检查,期间短暂摘除口罩;
15:43—15:53,2人在统彬口腔诊所就诊;
15:59—17:03,2人骑共享单车到美佳口腔诊所,在一楼第一诊室就诊;
17:15—17:36,2人在欣百隆超市(原百货大楼)活动。期间,17:19—17:31在二楼活动,17:32—17:34进入三楼卫生间;
18:58—19:08,在利津街道津元广场采样点03采样。
请在上述时间、地点与该2名密切接触者可能有接触或轨迹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备个人信息,居家不外出,并主动配合进行核酸检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广大居民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提高免疫力,增强个人防护意识,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的社交距离,做到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
利津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