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21日消息,辽宁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郝春荣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郝春荣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郝春荣简历(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网)
资料图
郝春荣,女,汉族,1963年4月出生,山东烟台人,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
1983.08 辽阳市卫生学校团委干事、副书记
1985.09 辽阳市卫生局团委副书记
1989.04 辽阳市卫生局团委书记
1990.02 共青团辽宁省辽阳市委副书记 (1989.05-1991.02辽宁省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函授大学学习)
1992.11 共青团辽宁省辽阳市委书记
1994.05 辽阳市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辽阳香港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1996.02 辽阳市太子河区副区长(正县级)
1997.11 辽阳市太子河区委常委,副区长(正县级)
1999.12 辽阳市太子河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0.10 辽阳市太子河区委副书记、区长,辽阳市太子河区开发带管委会主任
2000.11 辽阳市委常委
2001.01 辽阳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党组书记
2003.01 辽阳市委常委、副市长
2003.04 辽阳市副市长(其间: 2006.03-2006.07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8.05 辽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2008.03-2010.01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经济学(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12.04 朝阳市委副书记
2014.03 辽宁省旅游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6.09 辽宁省旅发委主任、党组书记
2016.09 盘锦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6.10 盘锦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8.01 辽宁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盘锦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8.02 辽宁省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