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商务局在9-11月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
活动时间:2022年9月28日至11月30日。
活动形式:
一、家电范围及要求。
交售旧家电及购买新家电范围为电视机、空调、洗衣机、冰箱、电脑、手机、电饭煲、热水器八类家电。
交售旧家电和购买新家电的品种不须一一对应;购买享受财政补贴新家电的数量应与交售的旧家电数量相同。
二、补贴内容。
在活动时间买新家电并取得销售发票的个人或单位(简称购买人),可享受家电“以旧换新”补贴。交售旧家电的个人或单位与购买人必须一致。
家电销售企业和回收企业应发放给消费者的旧机回收抵扣补贴应照常发放。
三、补贴标准。
按新购买家电销售价格(销售价格以该商品销售发票含税价格为准)的10%给予购买人补贴,补贴上限为500元/件(台)。
四、补贴方式。
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负责登记并核定购买人交售旧货信息资料,并向购买人发放折扣券,购买人凭折扣券购买家电时核销。符合条件的补贴资金由销售企业先行垫付。市商务局按程序对企业垫付资金进行结算、清算。
五、补贴领取规则。
1、活动期间,购买人最多领用3次补贴资金,补贴资金先到先得,补完即止。补贴资金每次仅能用于购买新的单件(台)家电。
2、参与活动的家电销售企业核定购买人领取家电“以旧换新”补贴的资格。
3、购买人在领用家电“以旧换新”补贴的同时,可以叠加享受商户提供的其他优惠活动,但不可叠加使用政府发放的其他消费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