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统筹做好全市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相关精神以及国家、省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自贡市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人、物、环境同防”总策略,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于12月16日印发了《2021年自贡市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指出,要强化风险人员精准摸排。要密切关注国际国内疫情形势发展变化,加强分析研判,及时更新前置摸排预警地区,动态调整防控措施。各区县(含高新区,下同)要及时全面摸清国(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前置摸排预警地区及从事进口物品、隔离场所等重点行业的到(返)市人员,按规定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管控措施。要发挥通信大数据技术优势,做好健康码为红黄码人员、时空伴随人员、重点区域协查人员等排查与管控,做到不落一户,不漏一人。村(社区)、火车站、客运站、住宿业等要加强到(返)市人员排查,详细登记(返)市人员信息并做好报告工作,坚决防止风险人员失管、脱管、漏管。
《细则》指出,要规范到返市人员有序流动。倡导低风险地区人员到(返)市后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入境后从省外或省内口岸完成14天集中隔离的到(返)市人员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第2、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直至入境时间满21天为止,解除集中或居家隔离要满足人、物、环境三样本同时核酸检测阴性。对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县(直辖市或省会城市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旅居史的到(返)市人员实施居家或集中隔离,每3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直至离开旅居地满14天为止;对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直辖市或省会城市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旅居史的到(返)市人员实施3天内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均为阴性的,纳入社区管理,健康监测至离开旅居地满14天为止;14日内从发生疫情的省份到(返)市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到达市内目的地后24小时内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从事进口物品、隔离场所等重点行业的返乡人员,落实14天日常健康监测,每日测量体温,在家不外出、不聚集,并在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各做一次核酸检测。
《细则》指出,要强化风险物品和环境监测。各区县要严格落实集中监管仓制度、库长责任制,摸清各仓运行情况,建立完善常态化巡查机制,确保“批批检测、件件消毒、集中监管、严防严控”。紧盯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商超餐饮等销售终端,督促市场开办者和入场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票索证等制度,加大在“川冷链”平台登记备案力度,严查严打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强数据监测和分析研判,对进口量大的重点企业及时预警提醒,引导其减少或暂停从高风险国家(地区)进口冷链食品和非冷链物品,督促企业在首次掏箱卸货时进行预防性消毒,降低和规避风险。及时调整监测点位和频次,落实国、省重点行业人员闭环管理要求,强化高风险场所环境的监测,确保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
《细则》指出,要加强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各区县、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药店、交通站点等重点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监管场所、养老机构、福利院、精神卫生机构等特殊场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茶楼餐馆、文化娱乐、生活服务等公共场所及居民小区等各类场所,对进入人员严格实行戴口罩、测温、扫码验码通行,落实日常清洁、通风和消毒等措施,其中,棋牌室等公共(含文化)娱乐场所要按照75%上限控制人员流量。景区景点要分类完善应急预案,严格控制人员接待上限,实行门票预约制度,及时疏导客流,做好清洁消毒工作。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严格落实集市、农家乐(民宿)、茶坊、棋牌室等重点场所扫码验码、测温、保持社交距离等措施。要加快集中隔离场所改造储备,实行主要负责人为防控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红黄牌”管理制度,严防交叉感染,所有垃圾均按照医疗垃圾处置,污水必须严格消毒处理后达标排放。
《细则》指出,要强化重点环节疫情防控。教育体育部门要优化调整学校寒假放假时间,错峰安排春季学期开学返校,督促学校做好“两节”期间留校学生的管理服务。交通运输部门要统筹做好春运组织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制定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根据客流需求及时增加开放进站和安检通道,规范做好旅客分流、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加大交通场站和交通工具通风、消毒频次。目的地和始发地为高、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客运车辆的客座率分别不超过50%、70%。实行一类、二类班线客车乘客实名购票乘车率100%和省际、市际包车乘客信息登记率100%,发现健康码异常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立即进行转运、移交。
《细则》指出,要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庆祝庆典、文艺演出、展销促销、聚集性宗教和民俗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坝坝宴规模和频次,控制活动人流量,落实通风消毒等措施。原则上不举办线下大规模会议、培训、团拜、慰问、联欢等活动,确需举办且参加人数超过50人的,由举办者向属地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申请并制定防控方案,属地区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应从严审批。提倡家庭聚会聚餐不超过10人,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单次规模应尽量控制在50人以下,举办者须向属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报备并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村(社区)负责监督举办者做好参加人员信息登记并严格落实防控措施。餐饮服务单位承办5桌以上宴会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餐人员落实扫码、测温和佩戴口罩等措施后进入就餐场所。
《细则》指出,要发挥基层哨点作用。持续做好发热门诊(诊室、哨点)标准化升级改造,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门诊部等不得收治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做好信息询问登记并于1小时内向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对具有流行病学史的可疑症状患者,要立即就地留观,指导患者佩戴口罩,并联系120救护车闭环转运至就近设有发热门诊(诊室、哨点)的医疗卫生机构作进一步处置。对无流行病学史的可疑症状患者,要指导患者佩戴口罩,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自行前往设有发热门诊(诊室、哨点)的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各级各类药店要实行进店人员扫码、测温,做好四类药品(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销售的实名登记和报告,并询问用药人员有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以及上述地区人员接触史,发现疫情隐患要及时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医疗机构、药店未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
《细则》指出,要坚守院感防控底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人流、物流管控,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做到“一看、一测、一查、一问、一扫”(看规范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健康码、问流行病学史、扫场所码)。所有到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无论有无核酸检测报告,均须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反馈前均应配合进行留观,医疗机构应于4-6小时内反馈核酸检测结果。加强病区管理,对新入院患者和陪护人员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实行缓冲病房单间收治,禁止加床收治患者。严格落实病区24小时门禁制度,规范陪护、探视管理,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出入。
《细则》指出,要大力推进疫苗接种。高度关注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叠加流行的风险,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安排,规范安全开展不同年龄段无禁忌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持续优化宣传引导和接种服务保障,实现3-11岁儿童和60岁以上老年群体“应接尽接”,着力组织接种满6个月人员完成加强针接种,尽快形成全人群免疫屏障。严格落实新冠病毒疫苗安全管理,实行全流程可追溯。
《细则》指出,要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加强流调溯源、隔离转运、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等专业队伍建设和管理。按照满足30天满负荷运转需要,做好疫情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储备。组织开展市县联动、多部门参与的疫情处置应急演练,进一步检验预案,磨合队伍,提升能力。完善平急转换机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动态研判疫情形势。一旦发生疫情,立即从常态化防控转入应急状态,实行提级指挥,扁平化运行,由市级统一调配辖区内流调溯源、核酸检测、转运隔离、交通管控队伍及集中隔离场所。疫情发生地区县原则上要按最小单位精准确定管控范围,实行疫情风险区圈层管理,确保第一时间控制疫情。
《细则》指出,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新平台优势,加强疫情防控政策宣传,引导群众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到(返)市后做好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养成“戴口罩、常通风、勤洗手、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持续保持用行程卡、扫场所码、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的防疫习惯,提升科学接种疫苗、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及时主动就医的健康意识,当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多层次、高密度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解疑释惑。强化网络舆情监测,及时澄清网络谣言,严厉打击发布虚假信息、造谣传谣行为。要大力开展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疫情防控,营造整洁健康、文明有序的城乡环境。
《细则》指出,要强化工作保障。各区县要进一步健全县、乡、村三级协调联动的指挥体系,压紧压实“四方责任”,严格落实“四级网格”包干和“五包一”责任制,城市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实行“社区、小区、物业、业委会”四方联动,无物业管理的小区实行“社区管片、组长管栋、楼长管户”三级防控,农村地区实行居住片区“片长制”、院落“院长制”和聚居点“点长制”,进一步压实各单位、场站业主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形成群防群控强大合力。市督查组要牵头会同各工作组(专班),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组织开展疫情防控专项督查,排查风险漏洞,督促落实整改,织密织牢常态化疫情防控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