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宁区关于加强来常返常货运车辆管理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范疫情输入风险,在从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保障社会民生和经济运行的物流通畅,现将来常返常货运车辆管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核酸检测
对于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县)轨迹的跨市运输货运车辆司乘人员,在高速收费站进行“落地检”;其他跨市运输货运车辆司乘人员需完成“12小时落地检”,即到达本市后,12小时内自行前往采样点完成核酸检测。
二、压实企业责任
企业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督促车辆到达我市后直接前往作业地点,不要中途逗留。督促司乘人员进入作业场所前扫场所码,查验“12小时落地检”情况。对未完成的要帮助并督促司乘人员到就近采样点完成落地检。
企业要做好货运车辆司乘人员信息收集整理工作,台账要包括“12小时落地检”查验情况;货运车辆出发地、车牌号;车辆司乘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信息。
三、加强督查检查
属地要对辖区内企业加强监管,对企业的“12小时落地检”查验、货运车辆司乘人员台账等定期上门检查。对于督查中发现未落实管理要求的企业,及时督促企业立整立改,并把情况上报区企业防控专班。
天宁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企业防控专班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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