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力军团伙中两“警虎”——重庆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邓恢林与上海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龚道安,今日均被一审宣判:邓恢林敛财4267万余元,以受贿罪被判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龚道安敛财7343万余元,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人民日报客户端消息,9月21日上午,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邓恢林受贿一案,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龚道安受贿一案。
值得注意的是,邓恢林和龚道安均是孙力军政治团伙成员之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制作的反腐专题片《零容忍》,曾披露邓恢林和龚道安热衷政治投机,攀附公安部原副部长孙力军,加入孙力军团伙,得以走上副省级高位,并最终相继落马的内幕。
邓恢林受贿案宣判。据央视客户端
龚道安受贿案宣判。据央视客户端
两个“警虎”同期落马,同期受审,同日被判刑
邓恢林和龚道安分别在2020年6月和8月相隔两个月落马。2021年9月,邓恢林和龚道安均在河北受审,9月10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邓恢林受贿一案,9月16日,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龚道安受贿一案;而今两人同日被判刑。
据保定中院和唐山中院审理查明的情况,邓恢林和龚道安受贿时间跨度均在21年左右。
邓恢林受贿自1999年春节前至2020年1月,受贿共计折合人民币4267万余元;龚道安受贿自1999年下半年至2020年7月,受贿共计折合人民币7343万余元,皆是从副处级岗位一路贪至副省级。
邓恢林最早在湖北省乡镇企业管理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任上开始贪腐,龚道安最早在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任上开始贪腐,开始受贿时一个不满34岁,一个才35岁。
邓恢林在2020年6月14日任上被查前5个月,仍在大肆收“黑钱”;而龚道安在2020年8月18日任上被查前一个月,还有受贿行为。
二人被查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来受贿。法院审理查明,邓恢林为有关单位或个人在企业经营、特殊号段车牌办理、职务提拔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龚道安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案件办理、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来收受财物。
从法院判决来看,二人均有从重和从轻处罚的情节。
二人均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均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从严惩处。
邓恢林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等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龚道安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邓恢林被判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龚道安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邓恢林(左) 龚道安(右)。资料图
在党内搞团团伙伙,大搞权钱交易
梳理邓恢林和龚道安的简历,两人仕途的轨迹多有相同之处。二人年纪相仿,均在湖北政法系统工作多年,后调入北京部委任职,均在2017年年中“空降”直辖市,分别出任渝、沪公安局“一把手”,均在2018年1月晋升副市长,跻身副省级,而后在2020年6月和8月相继在任上落马。
今年57岁的邓恢林,1965年3月生,湖北武汉人,研究生,法学硕士。
邓恢林早年长期在湖北工作,担任过湖北省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宜昌市副市长,宜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宜昌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等职。
2015年6月,邓恢林离开任职31年的湖北,调任中央政法委。2017年7月,邓恢林“空降”重庆,出任重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次年1月再次晋升,同时担任重庆市副市长。任职重庆不满3年,2020年6月14日,邓恢林被查。
今年将满58岁的龚道安,1964年11月生,湖南澧县人,在职大专,高级工程师。
龚道安早年在湖北省公安系统任职多年,曾任湖北省公安厅行动技术总队总队长、经侦总队总队长,湖北省咸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10年11月,他调任公安部十二局副局长,两年后升任局长。
2017年6月,龚道安“ 空降”上海,出任上海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18年1月晋升上海市副市长,并继续兼任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直至2020年8月18日在任上落马。
2021年1月4日邓恢林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邓恢林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捞取政治资本,热衷政治投机,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搞迷信活动;违规选拔任用干部;道德败坏,搞权色交易;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等。
一个月后,2021年2月10日,龚道安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龚道安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造成严重政治危害和恶劣政治影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利;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利,违规将有关费用交由下属单位或私营企业报销、支付;大搞权钱交易等。
孙力军政治团伙成员。央视截图
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大搞政治利益交换,投机攀附
值得注意的是,邓恢林和龚道安,都在湖北政法系统工作过,邓恢林官至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龚道安曾任湖北省公安厅行动技术总队总队长、经侦总队总队长。
邓恢林和龚道安都是孙力军政治团伙成员之一。孙力军曾任公安部副部长,2020年4月被查,邓恢林和龚道安随后跟着落马。
今年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制作的反腐专题片《零容忍》,披露了龚道安、邓恢林热衷政治投机,攀附公安部原副部长孙力军,加入孙力军团伙,得以走上副省级高位的内幕。
据披露, 孙力军为了实现个人的政治目的,安插亲信,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 2010年,在全国地市公安局长培训班上,湖北省咸宁市公安局局长龚道安进入了孙力军的视野。孙力军感到龚道安业务能力出众,于是主动拉拢示好,通过积极推荐运作,使得龚道安被提任为公安部技侦局副局长,之后又陆续提任技侦局局长、上海市公安局局长、上海市副市长。
龚道安在片中自述:孙力军直接跟我说,愿不愿意到公安部来、到技侦局来?我也感觉得到,孙力军是起了重要作用的。
孙力军在业务上需要利用龚道安,因此他从受贿所得中拿出大笔资金,为龚道安解决孩子住房、安排亲属工作等各方面问题,还给龚道安下属团队发“奖金”,促使龚道安不遗余力地为他效命。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工作人员介绍,龚道安由此对孙力军感恩戴德,言听计从,认为绑定了孙力军就是绑定了美好未来。 龚道安不仅自己为孙力军效命,还帮孙力军经营充实“小圈子”,向孙力军推荐时任湖北省宜昌市公安局局长邓恢林。孙力军帮助邓恢林先后提任中央政法委办公室主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重庆市副市长。
此外,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山西原副省长、公安厅原厅长刘新云也攀附孙力军,在孙力军的运作下,被提拔到省部级的高位。
在公安系统任职48年,曾任公安部副部长,司法部部长、党组副书记,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的傅政华,以及曾任公安部副部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的刘彦平,去年10月和今年3月相继落马,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将二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通报中提到,傅政华“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拉帮结派,结党营私”,刘彦平“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大搞政治利益交换,投机攀附、操弄权术”。
至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披露的孙力军政治团伙成员已达7人,分别是孙力军、龚道安、邓恢林、王立科、刘新云、傅政华、刘彦平。这种丧失政治原则,不信组织信关系,搞团团伙伙、搞人身攀附的行为,造成了恶劣政治影响,最终被查处的结局是必然的。
随着孙力军2020年4月被查,其“小圈子”成员集体落马。目前,孙力军政治团伙中6“虎”均已受审,最后落马的刘彦平已被逮捕。
目前,6“虎”孙力军、龚道安、邓恢林、王立科、刘新云、傅政华均在一审庭审上承认了指控的罪行,有3人敛财过亿元。其中孙力军敛财最多,高达6.46亿余元;王立科其次,敛财达4.4亿余元;傅政华敛财1.17亿余元。
而邓恢林案和龚道安案是目前最先宣判的,邓恢林受贿4267万元获刑15年,龚道安受贿7343万余元被判处无期徒刑。
彻底肃清孙力军政治团伙流毒影响
孙力军政治团伙成员相继落马后,今年1月24日,公安部召开了“公安机关肃清孙力军政治团伙流毒影响专题会议”。公安部党委已成立“公安部肃清孙力军政治团伙流毒影响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公安部还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尽快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这是党的十九大之后,公安部首次为肃清流毒在公安部以及各级公安机关成立领导和工作机构。
7月27日,《学习时报》头版发表了文章《把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政法战线政治建设的根本要求》。文中阐述了政治建设最急迫的问题是彻底肃清孙力军政治团伙流毒影响,切实优化政法机关政治生态。
文中提到:孙力军政治团伙是严重危害党肌体健康的毒瘤,流毒影响到一些地方和部门政法干警。我们务必保持清醒头脑,正视“毒症”之重、“毒灶”之广,坚决避免出现肃清流毒影响“翻篇过关”“事不关己”“冷热不均”等消极现象。
文中要求:线索核查要到位,对中央通报中提及的问题、有关单位回溯揭批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必须深挖彻查。“人、事、案”排查处理要到位,全面排查与孙力军政治团伙密切接触交往的重点人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学习时报、人民日报客户端)
文:梁建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