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毕业学年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的,可按规定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和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拓展信息:
对毕业年度内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烈士子女及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可享受2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就业困难毕业生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可按规定给予不超过3年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的用人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