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按时启动I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预测会商结果,12月20日至24日,我省内陆地区将出现一次大范围不利气象过程。经市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组联合会商,经研究决定,我市自2021年12月19日21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20日16时启动III级应急响应。
请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潍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潍政办字[2019]132号)启动应急响应,其中,工业企业要按照最新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采取限产停产等减排措施;建筑工地等扬尘源停止产生扬尘环节的建筑施工作业;加强重型柴油货车管控,最大限度减少上路运输行驶。
请各重污染天气应急成员单位按要求及时启动本辖区、本部门、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或专项预案,按照预案所确定的职责做好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务必高度重视此次不利气象过程应对工作,履行应急响应职责,做好信息发布.及公开,并于每日,上午10时上报应急工作日报。
邮箱: wuf angke _wfeeb@wf. shandong. cn
潍坊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