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重点人群“应检尽检”核酸检测频次的温馨提醒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商务领域重点人群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落实国家第九版防控方案精神,现结合崇川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综合工作组(预防控制组)(崇疫指综发〔2022〕23号)文件要求,就重点人群“应检尽检”核酸检测频次提醒如下:
一、“应检尽检”人员应自觉遵守所在单位、街道及主管部门疫情防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逾期不参加检测的,将收到短信提醒,并对其“苏康码”赋黄码。
商务领域“应检尽检”人群范围和检测频次
序号 | 人员类别 | 检测频次 |
1 | 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等场所工作人员 | 每2日1次 |
2 | SPA、采耳、按摩、足浴足疗、养生会所工作人员 | 每2日1次 |
3 | 餐饮、饭店、咖啡厅、茶社等从业人员 | 每3日检测1次,且每日检测人员不低于人员总数35% |
4 | 加油站(点)工作人员 | 每3日1次 |
5 | 进口货物在仓储、生产、加工、销售等过程中直接接触的人员 | 每日1次 |
6 | 宾馆(非旅游星级宾馆)、招待所工作人员 | 每2日1次 |
7 | 商场超市、商贸城等工作人员 | 每2日1次 |
8 | 农批市场工作人员 | 每2日1次 |
9 | 超市生鲜、果蔬及冷冻柜台工作人员 | 每2日1次 |
注:人员类别和检测频次根据国家、省、市要求及疫情风险研判进行动态调整。
二、被赋黄码人员除进出所居住小区、前往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就医等情况外,不得进入各类公共场所或参加人群聚集性活动。
三、被赋黄码人员应尽快前往黄码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完成补检后,可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向所在街道申请转码(街道24小时联系电话见附件)。
四、对未按时补检、多次逾期不检等情节严重的,区商务局将责令所在单位暂停其作业活动,如“应检未检”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