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券使用要求
本次活动联合中国建设银行河北雄安分行共同开展汽车促消费活动,在省统一标准基础上,联合叠加建行促消费活动设置消费券,消费券类型为:
(1)每购1辆20(含)万元以上的新车(购车价格含税,下同),消费券为6100元;
(2)每购1辆10(含)-20万元的新车,消费券为3800元;
(3)每购1辆2(含)-10万元的新车,消费券为1300元;
(4)以旧换新消费券为550元(报废车需登记本人名下且拥有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并将上述材料复印件留存汽车经销企业才可使用)可以在使用以上消费券的同时叠加使用1次。
以上消费券每个购车者(以身份证号为准)在本次活动期间只能领取一种类型消费券且只能领取1次(在活动开展期间参考购车者实际消费行为适度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