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种对象
1.具有坊子区户籍且至接种周期结束时满70周岁的老年人(1952年12月31日前出生<含12月31日>);
2.流动人口中持有本地居住证且至接种周期结束时满70周岁的老年人(1952年12月31日前出生<含12月31日>);
3.以上人群无接种禁忌症。
禁忌症及注意事项
>>禁忌症:
(1)被接种对象具有下列情形者不予接种:①对疫苗中所含任何成分(包括鸡蛋、辅料、甲醛、Triton X-100)过敏者;其他严重过敏体质者;②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感冒和发热者;③未控制的癫痫和患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有格林-巴利综合征病史者。
(2)疫苗生产厂家的说明书中明确列出的禁忌症。
(3)被接种对象具有下列情形者慎用:①各类疾病的重症患者;②健康状况不适者、禁忌症不易掌握者。
>>注意事项:
(1)接种时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到户口所在地的预防接种门诊接种。流动人口持本人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证所在地的预防接种门诊接种。(接种过程中原则上受种者要有一名家属陪同)
(2)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请符合接种条件的老年人和陪同家属按照户籍所在地预防接种门诊预约通知安排进行接种,接种时请佩戴口罩,自觉排队(间隔1米以上),主动出示健康码、7日内核酸,配合体温测量及登记。黄码、红码及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按照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完成相关管控后再予以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