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山东潍坊独生子女补贴政策最新消息

热点资讯2022-09-23 13:55:27智慧百科

2022山东潍坊独生子女补贴政策最新消息

  7月28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对《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如下修改: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夫妻,享受下列奖励、扶助:

  (一)独生子女年满十八周岁前每月领取奖励费;

  (二)退休或者年满六十周岁时,领取一次性养老补贴、补助或者定期领取奖励扶助金;

  (三)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困难家庭,在贷款、产业发展、社会救济、公共租赁住房、划分宅基地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前款规定的奖励费、养老补贴补助、奖励扶助金标准以及领取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在2022年11月1日前另行制定。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保障制度。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残疾或者死亡后未再生育且未收养子女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领取特别扶助金,并可以享有下列扶助:

  (一)住房困难的,优先获得住房保障;

  (二)符合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条件的,按照标准领取补贴;

  (三)符合条件的优先入住公办养老机构;

  (四)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扶助待遇。

  对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且未收养子女的夫妻,原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待遇不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给予高出最低生活保障线三分之一的照顾。

本文标签: 独生子女  子女  父母  夫妻  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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