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滨海新区关于解除疫情防控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茂名滨海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9月21日20时起解除主镇区(除阮某涛出租屋整栋楼及同行2栋楼、新兴街一巷)疫情防控临时管控措施(《茂名滨海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临时管控措施的通告》)。解除不等于解防,请各经营单位做好如下工作:
一、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正常营业。在开工和复工前,准备充足的防护物资,保障员工日常工作防护需要。
二、对员工的健康管理负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防控制度,压实防控责任,严格管理从业人员,杜绝带病上岗。
三、严格入场要求,消费者进入密闭场所必须扫场所码且显示绿码,佩戴口罩、体温测量正常后才能进入。发现体温超过37.3℃或出现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一律不允许其进入,要提醒其及时就诊,同时登记造册并立即向当地镇卫生院报告。
经营单位如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一律暂停营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茂名滨海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