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防控需要,为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疫情防控要求,现就做好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格出行管理。广大市民群众非必要不离莞、不出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和旅行社等带头落实非必要不离莞、不出省要求。
二、严格人员管理。近14天内有发生疫情地区旅居史来(返)东坑人员,如有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告旅居史、接触史,分级分类严格按规定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三、加强各类“哨点”管理。各类零售药店应强化提级管理措施,严格落实进店“三查验“(全程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看健康码及行程卡)、“一打卡”,发现购药人员存在发热、红码、黄码等可疑或异常信息的,应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三人小组及相关部门报告。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发热门诊患者核酸检测和留观要求,规范医疗机构预检分诊、流行病史问诊、相关信息登记、报告和交接转诊工作。
四、加强重点场所管理。镇辖区内所有网吧、娱乐场所(KTV、歌舞厅、游艺厅)、演出场所、电影院、健身场所、酒吧、足浴店、美容美甲店、理发店、养生馆、洗浴中心、棋牌室、麻将房、桌游室、校外培训等密闭半密闭通风不良场所要全面暂停开放,批发市场、肉菜市场、食肆、宾馆、超市、小门店等各类公共场所务必落实健康服务“五件套”(即测温、扫码、亮码、戴口罩、消毒),强化场所通风消毒、限流等防控措施,禁止堂食以及各类人群聚集活动。凡进入农贸商超等公共场所需持有48小时核酸阴性报告。
五、严控聚集性活动。全镇会议活动、聚会活动、文娱活动等从严从紧进行管控,全镇范围内不可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
六、严管特殊机构。全镇福利机构、养老机构、母婴服务机构、托幼场所实行全封闭管理,禁止人员进出,暂停探视活动。
七、配合隔离管控。实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措施及管控区域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管控要求,积极配合健康监测等工作,如违反相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配合核酸检测。广大市民群众要积极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遵守采样检测点的现场秩序,落实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等防控措施。
九、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广大群众要主动进行垃圾分类,及时处理生活垃圾和医疗废弃,常态化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除卫生死角,对居住地、工作场所等做到勤消毒、勤打扫。
十、加强个人卫生防护。广大群众要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严格规范佩戴口罩出行,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1米线”安全社交距离、使用公筷公勺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共同守好居民健康安全防线。
东坑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