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3月9日漯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2022年第10号通告要求:所有省外来(返)漯人员、省内涉疫城市来(返)漯人员均需按照要求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进行报备。
1、对近21天到过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城市(直辖市为区)人员、与阳性感染者(或密切接触者)活动时空轨迹重叠人员、时空伴随人员、健康码红码和黄码人员、行程卡带“*”号人员、场所码不正常人员,均要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宾馆酒店等住宿场所和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
2、各高速口交通卡点、汽车站、高铁站、火车站入口查验人员等要认真履职尽责、严格查验行程码、健康码,省外及涉疫城市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对以上重点区域加强核酸检测频次。
此外,1月份。漯河市发布分类管控措施指出以下隔离和核酸规定:
分类落实疫情管控措施。请您核查出发地的疫情状况,对照下列分类管控标准,自觉配合落实社区(村)及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的管控措施。
1.国(境)外来(返)漯人员,实行“14+7+7”疫情防控措施,即:第一入境地接受14天集中隔离后,抵达漯河后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集中隔离后再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按照要求进行5次核酸检测。
2.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原则上暂不来(返)漯。已经返乡的,实行“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期间进行7次核酸检测。
3.中高风险地区同一地级市人员,按照上级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措施。其中,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的区对应地级市,街道对应县(区),社区对应街道(乡镇)。
4.无本土疫情发生或者发生本土疫情但无中高风险地区的地市来(返)漯人员,抵漯后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并在第7、14天再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5.健康码红码或黄码人员,要立即向目前所在城市的社区(村)报告,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并申请变码,变为绿码后再正常流动和返漯。行程卡带“*”号人员要立即向目前所在城市社区(村)报告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返漯前必须按照当地要求落实完毕管控措施并符合当地出行要求才能返漯,返漯前须提前3天向返漯居住地社区(村)报备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抵漯后按照社区(村)要求落实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管控措施。
6.来(返)漯人员抵达目的地后,要第一时间在居住地社区(村)登记报备,并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等防疫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时,第一时间报告所在社区(村),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对不主动申报、瞒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涉疫信息,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六、加强人员摸排登记。各街道(乡镇)、社区(村)要切实落实责任,强化“五包一”网格化管理,加强返乡人员排查、核查和协查并登记造册,及时上报;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本单位职工排查报备;各用工单位和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流动人员排查报备工作,并配合落实分类管控要求。鼓励广大居民有奖举报外地市来(返)漯不及时报备、不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行为。
七、坚持“人”“物”同防。广大居民在购买进口食品,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时,要选购海关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和消毒证明齐全的产品,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在进入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时,以及在商场、超市购物时,一定要规范佩戴口罩,避开高峰时段,挑选物品时尽量减少直接触碰,避免用手接触口、眼、鼻,并控制和缩短停留时间。
八、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病毒感染、降低新冠肺炎发病率和重症率最有效的手段。全市广大居民和返乡人员,如果没有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请尽快就近接种。符合“加强针”接种条件的人员尽快就近接种“加强针”。
漯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