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票的使用
1、房票限定在奎文辖区使用,房票记载人可以选择购买商品房(现房、期房),但不包括二手房。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买受人必须与房票记载人一致,一套商品房只能使用一张房票。
2、购买房屋的时间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时间认定,票面购房使用金额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房款认定,且不高于票面金额。
3、被征迁人使用房票购买的商品房,享受有关税收减免政策。
4、房票自核发之日起生效,使用期限最长为12个月。
房票的转让
1、每张房票允许实名转让一次,但不得分割转让。受让人在使用期限内通过购房进行兑付结算。
2、房票转让应当经双方当事人现场共同确认,凭房票、身份证明、房票转让合同、转让确认书等材料办理实名转让手续。同时,转让须经原房票发放单位备案登记后方可发生效力。新房票签发日期仍按原房票核发日期签注,使用期限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