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西南宁某银行内传出刺耳的争吵声音。
“我的存单怎么可能是假的!这上面可是你们梁行长的亲笔签名!”任先生大声地责问着。
任先生于18年中旬通过此银行梁行长存入共计4840万元,却被这名工作人员告知存单是假的,而梁行长的电话却怎么也打不通,如今自己的数千万却不翼而飞,想找银行讨要说法。
场景模拟
“真正的”行长却“霸气”表示:任先生账户上消失的巨额与银行无关,想要钱就去找梁某,银行概不负责!
银行本应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客户存在这里的钱不翼而飞,银行为何如此理直气壮?而那4840万的巨款到底进了谁的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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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掉馅饼
银行对巨款消失概不负责的做法惹怒了任先生,于是任先生索性报警来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警方赶到后向任先生了解到此事的来龙去脉。
2018年中旬某天晚上,任先生与多年未见的好友李某约定在一家饭馆相聚。
酒过三巡后,李某醉醺醺地说道:“老哥,兄弟我现在天天躺在家里,每月都有好几十万的收入,花都花不完啊......”
任先生以为是李某喝多了胡说,便不以为然。可李某忽然从手机里翻出一张照片拿给任先生看,上面是一张1600万元的存单,且清晰地写着月利率3%。
场景模拟
月利3%也就是我们常说的3分利,比如你在银行存入100块钱,那么每个月你都可以得到3块钱的利息,一年就高达36元。
而李某共存入1600万,按照月利3%,即每个月48万的利息,一年就高达576万。也就是说李某仅仅一个月的利息,许多普通工薪家庭就需要好几年不吃不喝才能攒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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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利3%,那么年利就高达36%,这已经属于“高利贷”的范畴,且已踏在高利贷的红线上。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高利贷的红线分为两种,一:24%,二:36%。比如你借了一笔网贷,年利高达50%,法院支持你只需要支付其24%的利息,对于已支付的24%-36%的利息,法院不支持你向贷款方讨要,对于超出36%的部分,法院判定为无效利息,你无需支付。
而这高达36%的年利已经处于法律高利贷的红线上,如此高昂的利息业务又是如何被李某得知呢?
高利贷
任先生虽是酒后,但多年来做生意的头脑告诉他,“事出反常必有妖”,便向李某询问此利率的缘由。
据李某所称,该利率业务是在他到南宁某银行存储时,无意间从梁行长口中得知,后来经梁行长介绍,共存入1600万元,此后李某便不再出去跑生意,每天就躺在家中看着梁行长告诉自己的利息涨幅而暗自高兴。
任先生看着曾经和自己一样每日奔波谈生意的李某,如今却人在家中躺、钱从天上来,高额的利益使任先生迷昏了头脑,便请求李某为自己引荐梁行长。
场景模拟
出于二人多年生意伙伴的交情,李某便爽快地答应,想到自己将来数钱数到手抽筋的画面,任先生彻底丧失了理智。
几天后,李某便联系任先生表示自己已经联系好梁行长,二人一起去办理业务即可,于是任先生拿着自己半辈子经商存下的几百万前往银行。
场景模拟
“严谨”的合同
二人来到银行后,便见到了李某口中的梁行长,端庄大气的打扮以及礼貌随和的气质使任先生对梁行长的身份深信不疑。
梁行长将二人带到VIP招待室,并让其他工作人员奉上果盘,梁行长转身为二人沏好茶后,微笑开口道:“任总,您是要跟李总一样在我们这里购买理财产品吗?”
作为生意人,任先生深知只要跟理财相关,都会伴随着一定风险,于是向梁行长仔细询问起这款理财产品的风险以及收益。
理财
事出反常必有妖,对于这款堪比高利贷的存储利息,任先生难免对其怀疑。
看出任先生的疑惑后,梁行长便热情地解释道,由于这是银行为回报大额存款优质客户新推出的理财产品,名额是有限制的,因此目前并没有对外宣传,但由于高收益的回报,因此规定存储金额至少在1000万以上。
听到存款必须在1000万以上时,任先生便有些沮丧,随后梁行长称如此大额的理财产品需要给客户充足的考虑时间,安顿好二人后便出去了。
理财
“老李,要不还是算了吧,我这手里没有那么多钱。”任先生苦笑着对李某说道。
“这么好的机会可不是一直有啊,我帮你约梁行长约了好几次才成功,而且这个名额是有限制的,你不买可能以后想买都买不到了。”李某边说边向任先生展示自己的存款利息。
任先生看着李某日进斗金确实非常羡慕,可自己真的拿不出1000万,便打算放弃,可李某建议任先生将自己名下的商铺等全部出售,然后凑够1000万买这个理财产品,并声称“机不可失,失不再来”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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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任先生纠结时,梁行长拿着许多礼品进来了,并声称这些都是李某作为该理财产品客户的礼品,任先生定睛一看此礼品中大多价格不菲,对该理财产品也稍显放心。
对于任先生的犹豫不决,梁行长并没有表示出强购的意思,反而劝任先生回去好好考虑一下,毕竟这是一笔不菲的存储。
任先生回到家后思来想去,觉得梁行长端庄大气的身份应该不会有假,且自己多年的好友李某已经投入1600万,最后任先生觉得这个高收益的项目值得一试。
场景模拟
随后任先生担心名额上限,因此迅速出售自己名下的所有店铺,因为情况紧急,有些甚至低于市场价出售,再加上自己半辈子经商存下的钱凑够了1000万。
第二天任先生便联系李某再次约定梁行长,来到银行后,梁行长一如既往的将二人带到VIP招待室,为两人沏好茶后,将理财购买合同递给了任先生。
任先生把合同拿在手里,仔细地查看着每一条例。
这份合同逻辑严密、用词缜密,月利率也正是李某所称的3%,且不限存取时间。
不愧是正规大行,任先生满意地点点头。
模拟(非原件)
“任总,如果您确定要购买咱们这款理财产品的话,就请在合同上签字,然后把存折、身份证等证件交给我,我亲自帮您办理手续。”梁行长微笑着说道。
银行办理手续不都是要本人亲自前往吗?为什么梁某要帮他办,这其中不会有什么猫腻吧?任先生看着李某示意道。
“老哥,我那次就是梁行长代办的,这是他们银行对咱们VIP客户的特权服务。”李某向任先生解释道。
随后,梁行长则表示,如果任先生去办理是需要有很多核验手续的,会很麻烦,而自己去就能省去这些手续,从而为任先生节省时间。
场景模拟
出于对银行的信任,任先生便将自己的存折、身份证等交由梁行长代办。
随后向任先生介绍了理财产品企业方的代表——时某,需要任先生将交易密码设置为企业方指定的密码,以此便于帮VIP客户进行特殊理财服务。
购买理财产品还需要银行指定设置交易密码?但此时的任先生已经被利益冲昏了头脑,当场答应了时某的要求。
随后梁行长便出去为任先生办理业务,任先生二人便悠哉游哉地在办公室喝茶商量着怎么用这笔高额的利息来好好享受一下人生。
喝茶
不到一个小时,梁行长声称业务已经办理好,需要在银行(梁行长)、理财方(时某)、存款人(任先生)三方见证下,将存单封进信封,盖上银行防伪的钢戳,并请任先生在上面签名。
“不愧是大银行,流程都这么正式”任先生心里感叹着,彻底对这笔存储深信不疑。
梁行长便将封好的存折以及身份证还给了任先生,并善意地提醒任先生要妥善保管该存折,需要取钱的话就提前三天联系她,到时候为任先生办理业务。
任先生满意地点了点头,走出银行后,任先生便再次找了个小酒馆,庆祝二人将来的“躺赚生活”。
可殊不知,他们为之信赖的银行,却没有守护好他们的财产。
银行
出于信任-继续投入
后来任先生就不再处理生意业务,每天都开车带着自己的家人去旅游或者与好友把酒言欢,由于存储所产生每月高达几十万的利息,任先生的开销也逐渐增大。
看到一反常态如此阔绰的任先生,一众亲戚也开始询问任先生的“发财之路”,由于任先生生性豪爽,便将自己的存储业务告诉了大家,众人听后有些表示怀疑,但大部分都看中了那3%的月利,于是纷纷便卖名下的财产想任先生帮忙引荐梁行长。
热心的任先生很快就来到银行,可梁行长声称现在名额已满,不再继续出售该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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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可愁坏了任先生,自己在那么多亲朋好友面前许诺,如今却无法办到,急得焦头烂额。
梁行长眸中一闪,说道,您可以把其他人的钱全部转到您的名下进行存储,这样就不会不在朋友面前失面子,任先生一听,便立即答应。
在2018年下旬到2019年上旬期间,任先生用自己的收入再加上亲朋好友的存款,陆续通过梁行长往银行存入4840万。
场景模拟
事情败露-概不负责!
2019年,有一位好友联系任先生表示自己需要用钱,请任先生帮忙取出一部分,热心的任先生拿着存单便来到银行。
在交由工作人员查询后,却听到了令他难以置信的消息:
“先生,您这张存单是假的,而且账户上没有钱!”
存单是假的?那不是梁行长亲自开的吗?账户上没钱?那自己陆续存入的4840万去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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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先生向工作人员询问后得知,那个所谓的梁行长其实不是行长,只是行长的助理,而那个当初为自己办理业务的时某也不是什么理财产品企业方的代表,只是一个普通的工作人员。
这下任先生的世界彻底崩塌了,原来自己被骗了。
随后任先生找到真正的行长想让银行处理这件事情,毕竟钱是在你们银行存的,而这两个“骗子”也是你们银行内部人员,理应给自己一个说法。
可银行行长却霸气声称:此事与银行无关,想要钱就去找梁某,这是她梁某一人以公谋私骗取他人财产,其他工作人员也只是按照正常流程公事公办,没有破坏银行规定,因此银行对此事件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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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奈之下任先生只好报警,请求警方帮助自己讨回这笔被私吞的4840万,随后警方对梁某、时某进行调查,最后发现:
梁某在骗取任先生存单、身份证等后,通过自己的职务之便,1小时内就将其卡上余额转存至自己名下,并立即销毁证据,随后由时某拿出伪造的“假存单”交由任先生。
就在任先生悠哉喝茶的1小时内,自己的千万存款已经不翼而飞。
最终在警方调查下发现,被两人诈骗的人远不止任先生与其朋友李某二人,涉嫌诈骗金额巨大,在全力缉捕下将梁某、时某捉拿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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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法院审理,判处梁某无期徒刑,罚款320万元。判处同伙时某有期徒刑15年,罚款28万元。
然而这样的赔偿对于任先生的4840万来说简直是杯水车薪,任先生只好变卖自己所有财产抵给亲朋好友。
最终,任先生联系了相关律师,准备和银行再次走上法庭。
法庭
人心不足蛇吞象
此事一经传出,引来众议,有人认为3%的月利过高,而任先生正是因为贪心最终误上“贼船”。
此话确有三分道理,如果任先生没有被利益冲昏头脑,加以明辨,那么是很有可能避免后面的悲剧。
当你在贪图别人高昂的利息时,别人也在贪图你不菲的本金。从古至今,一个“贪”字造就了不知多少悲剧。
笔者在这里劝告大家:清白之心不可无,贪欲之念不可有。
但归根结底,此事本质还是由于银行疏忽管理导致内部人员私吞储户的财产,如果银行真的做好对储户每一笔钱的监察,那么诸如梁某这样的人恐怕也没有空子可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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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梁某作为银行行长的助理,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联合时某借以银行的名义对客户进行诈骗,这一切难道银行真的没有责任吗?
诸如此类事件频频发生,银行真的应该好好反思一下内部的监察问题。
客户是出于对银行的信任才会将大额存款存入银行,一旦资金出现问题,如果都像此银行推卸责任、概不负责的处理态度,那么老百姓的钱到底该存在哪才能放心?
银行作为一个社会信用机构,信用与信任是金融的基石,应当对于人民所存入的每一笔钱进行妥善保障,而不是疏忽管理、推卸责任,如此作风,真的会失信于民。
希望银行能加强内部监察与管理,使人民群众存入的每一笔钱都能得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