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另行组织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
参加考试人员范围及办理流程
(一)参加考试人员范围
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范围为已成功报名我市2022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7月份考试当天确因疫情封管控、支援一线等原因(因个人原因未正常参加考试的除外)未能如期参加考试,并经报名时所在的核查机构(详情见附件)核查后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
(二)办理流程
1.办理时间
9月26日9:00-9月29日16:00
2.办理程序
(1)在7月份考试当天因疫情封管控未能参考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报名时所在的核查机构(见附件)接受现场核查,经核查机构核查无误后方可参加考试。
现场核查需要提供以下2项材料:
①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②考试当天因疫情封管控未能参加考试的出具本人工作单位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和考试当天所在地处于封管控的通知(当地疫情指挥部/社区/街道发布的实行疫情封管控通知)。
(2)在7月份考试当天因支援一线未能参考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报名时所在的核查机构(见附件)接受现场核查,经核查机构核查无误后方可参加考试。
现场核查需要提供以下2项材料:
①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②考试当天因支援一线抗疫未能参加考试的出具本人工作单位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和本人所在地卫健委支援一线抗疫的文件通知(附带人员名单)。
(3)军队卫生人员执行相同政策,由原报名单位统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人事考试和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资格考试科(610室)提交相关材料。